长三角示范区建设贵在制度创新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聚焦的是“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的发展问题,通过转变发展方式和重塑经济地理格局,使长三角地区成为全国发展强劲活跃的增长极,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长三角示范区”),被称作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在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上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有目共睹。未来,还应继续加快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从一定程度上说,一体化是一个拆除行政壁垒、实现市场相互开放的过程。如果说阻碍一体化的主要是行政壁垒,那么打破一体化障碍则主要依赖于政府自身力量。
推进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这是长三角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体化高效率运行的基本保证。从一体化是开放发展的内涵来看,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不影响各地相互开放的要求,但决定着一体化的成本和效率,从而事实上决定着一体化的水平和进程。由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和运行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应在加强长三角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的基础上,深化长三角各地之间的合作,推动超前规划、投资、运营和管理。例如,长三角示范区中,有的是涉及区域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的是环长三角地区的四通八达的城际高速铁路建设,单纯靠一个地方的力量难以完成这些大规模的工程。因此,需要建立跨区域协调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更好地推进长三角示范区的一体化进程,还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和实践。首先,要加强政策协同,确保各地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政策协同是实现区域一体化的基础,只有各地政策保持一致,才能真正打破行政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具体而言,可以建立统一的政策制定平台,定期召开政策协调会议,及时沟通和解决政策差异带来的问题。同时,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各项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此外,还可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长三角地区的实际情况,探索出台一系列具有前瞻性的政策措施,为区域一体化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其次,要深化产业协作,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产业协作是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的关键所在。长三角地区拥有丰富的产业资源和良好的产业基础,但在产业结构和发展水平上仍存在较大差异。为此,应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推动产业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一方面,要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加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造高水平的创新平台和载体,为产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此外,还要注重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对接与合作,构建完整的产业链条,提高产业的整体效益和抗风险能力。
再次,要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民生福祉。公共服务是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关键因素。随着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服务质量和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应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公共服务设施,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距。同时,要创新服务模式,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公共服务向智能化、便捷化方向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此外,还要建立健全跨区域公共服务共享机制,打破地域限制,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最后,要加强生态保护,打造美丽宜居环境。生态环境是长三角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提升区域吸引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支撑。近年来,虽然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为此,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具体来说,要强化环境治理,加大对污染源的管控力度,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要推进生态修复,加强湿地保护、森林绿化等工作,增加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通过以上措施,努力将长三角示范区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区域。
总之,长三角示范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表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一体化”和“高质量”这两个核心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和创新实践,着力破解制约一体化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相信经过不懈努力,长三角示范区必将成为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一面旗帜,为全国乃至全球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