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带队,率县人大常委会民法工委、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和县佛教协会负责人,于x月xx日—xx日分别深入xx镇、xx镇、xx镇、xx镇四个乡镇,采取听乡镇政府汇报,与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村小组部分宗教管事和佛寺主持佛爷座谈的方式,对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突出民族工作两个“共同”主题和宗教工作“四句话”的基本方针,认真做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和谐,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我县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目前,全县辖区内共有少数民族xx个,xx万人,占总人口的xx%,主要包括x族、xx族、xx族、xx族等。截止20xx年末,全县信徒xxxxx人,占全县总人口的xx%,是xxxx州信教群众最多的县。其中,信仰佛教xxxxx人,伊斯兰教xxxx人,基督教xxx人,分布在全县xx个乡镇。有宗教教职人员xxx名,其中佛教xxx名、伊斯兰教x名;有xxxx余名和尚。全县有宗教活动场所xxx处,其中佛教场所xxx处和伊斯兰教活动场所x处,有佛教协会x个。
二、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宗教界参与政府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力度重视不够,在寺庙、白塔等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上与乡镇政府沟通汇报不够,在协助政府开展对吸毒人员教育与适龄儿童入学管理方面参与不够。
(二)宗教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存在不足。尽管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宗教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部分宗教场所未能充分发挥其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导致一些信教群众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度不高。此外,个别宗教团体在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相关政策法规方面也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效果。
(三)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当前,我县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场所存在设施简陋、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给信教群众带来了不便。同时,一些宗教场所的财务管理不够透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容易引发信教群众的不满情绪,影响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此外,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教职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难以胜任新时期宗教工作的需要。
(四)宗教界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宗教界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然而,目前我县宗教界人才队伍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专业人才匮乏,特别是在宗教理论研究、宗教文化传承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制约了宗教事业的长远发展。二是年轻化程度低,宗教界中青年骨干力量相对薄弱,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任务要求。三是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善,缺乏系统的培养计划和培训基地,导致宗教界人才的成长和发展受到限制。
(五)宗教界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不足。长期以来,我县宗教界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交流较为有限,这不仅影响了宗教界的自身发展,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一方面,宗教界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不够畅通,信息不对称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一些政策措施难以有效落实。另一方面,宗教界与非宗教群体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不足,容易产生误解和偏见,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此外,宗教界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合作机会较少,难以发挥其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宗教界参与政府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责任意识。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宗教界的引导和支持,鼓励宗教界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特别是在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方面,要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确保宗教界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及时反馈到政府决策层面。同时,宗教界应主动配合政府开展对吸毒人员教育与适龄儿童入学管理等工作,发挥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深化宗教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活动。要继续推动宗教界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宗教界人士的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政策法规教育,提高其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能力。鼓励宗教界积极参与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利用宗教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三)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投入力度,改善其硬件设施条件,创造整洁、舒适的宗教活动环境。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推行公开透明的财务运作模式,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使其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宗教工作的需求。同时,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加强宗教界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宗教人才培养计划,重点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加大对年轻宗教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实践机会,帮助其快速成长成才。建立健全宗教人才培养体系,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设立专门的宗教人才培养基地,为宗教界输送更多优秀的专业人才。此外,还要注重引进外部优秀人才,充实宗教界人才队伍,为宗教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五)促进宗教界与社会各界的广泛互动交流。搭建多元化的交流平台,拓宽宗教界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加强宗教界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传递政策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鼓励宗教界与非宗教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活动,如文化交流、志愿服务等,消除隔阂和误解,营造和谐共融的社会氛围。支持宗教界与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彰显宗教界的社会责任和担当精神。
总之,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我们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症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努力开创我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