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有关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础工作及运行情况
(一)境内河流情况。我县境内河网密布,河流交错,遍布于193个村庄周边,总长度达到350.5公里,主要包括34条主要河渠,其中流域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6条,小于50平方公里的河流则有19条,所有河流均已纳入河长制管理体系之中。然而,由于河渠治理任务繁重,项目来源有限且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多数河道未能得到系统的整治。
(二)体系建设情况。自201x年起,依据省市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县确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名录,构建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的全面覆盖。截至目前,全县共配置了2位县级总河长,7位县级河长,7名乡级总河长、47名乡级河长以及189名村级河长,此外还有318名村级管护员(保洁员)。各级河长名单已经正式对外公布。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还专门成立了县、乡(镇)两级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管理人员,其中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河长制的日常事务。
(三)工作落实情况。水务、环保、住建、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紧密合作,针对每条河渠的具体问题收集整理资料,积极开展了“一河一策”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为了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我们在河段分界处设置了367块河长公示牌,详细列明了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及其管辖区域,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河长信息,保证了监督电话的畅通无阻。目前,河长制信息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已经按时完成,县乡级河长的巡河记录也能够按时录入并提交审核上报。
二、组织推进及工作机制
(一)严格落实责任。为确保河长制的有效实施,我们制定了《XX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对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详细的分工。总河长作为全县河长制工作的最高领导者,承担着总督导和总调度的重要职责;县级河长负责指导和协调其管辖范围内河道的保护与管理工作,监督下级河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而河长制办公室则具体负责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机制。为了保障河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们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首先,实行定期会商制度,由总河长定期召集县级河长及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其次,建立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动态,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再次,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最后,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遥感监测、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提升河湖管理保护的智能化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我们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河长制的意义、目的和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一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水资源保护知识,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二是借助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河长制工作动态,展示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三是组织志愿者服务队深入社区、学校等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河湖管理保护中来。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尽管我县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河段污染严重,水质改善难度大。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部分河段长期遭受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的影响,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现象突出,生态修复任务艰巨。对此,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进先进治理技术和设备,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二是河湖管理保护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短缺。当前,我县河湖管理保护队伍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等问题,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需要。为此,应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提升现有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到河湖管理保护事业中来。
三是社会参与度不高,公众环保意识有待提高。虽然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但仍有部分群众对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因此,必须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各种媒介资源,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此外,还可以通过设置奖励措施等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河湖管理保护活动中来,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综上所述,我县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面临着不少挑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不断优化和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努力实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新突破,为建设美丽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