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必须依托实体经济支撑,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需要依赖数字经济加持。只有数实深度融合发展,相互支持相互促进,才能充分发挥二者的叠加效应、乘数效应、指数效应、倍增效应作用,促进整个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把握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机理
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能够实现深度融合,是由数智技术、数据要素、算力算法、人工智能高连接性、高渗透性、高通用性、高赋能性的特征所决定的。连接是融合的基础。数智技术互联互通,连接一切,去边界化。一是跨界竞争、跨界合作、跨界创新、跨界协同、跨界共生、跨界融合;二是内外部、上下游、全产业、多变量、多环境,是一体的。各产品、企业、产业、生态通过数智技术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连接,打破了时空限制,实现了信息的即时精准传递,促进了资源的高效配置和优化利用。数字经济具有高渗透性的特点,无时不在,无处不达。数智技术能够广泛渗透到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数据,202x年,中国第三产业的数字经济占比已经达到了45%,这一比例在未来几年预计将进一步提高。
深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协同发展
在新时代背景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协同发展已成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二者融合发展有章可循。具体而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高速宽带网络、云计算中心、大数据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支持。各级政府应加大对这些领域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同时,还需加快推进5G商用化进程,为数字经济提供更加稳定高效的通信保障。此外,针对农村地区和偏远山区的信息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应加大扶持力度,缩小城乡数字鸿沟,确保全民共享数字红利。
其次,要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核心技术突破。数字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技术创新,特别是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研发应用。国家应继续加大对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支持力度,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例如,在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计算等领域,我国已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需持续发力,保持领先地位。与此同时,还应注重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为数字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再次,要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各类资本和技术集聚的关键因素之一。政府部门应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企业创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特别是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面,应出台更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其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此外,还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最后,要加强国际合作,拓展全球视野。数字经济具有天然的开放性和全球化属性,各国之间在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市场开拓等方面存在着广泛的合作空间。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主动融入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努力争取更多话语权。在此过程中,既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又要善于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同时,还应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数字经济合作,共同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
总之,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应对当前复杂严峻形势的现实需要,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这一历史机遇,坚定不移地走创新发展之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创造出更多辉煌成就。
综上所述,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不仅有助于提升我国经济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还将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面对未来的挑战与机遇,我们要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更加务实的举措,积极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这既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