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光伏帮扶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山西出台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暨工作推进会议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光伏帮扶项目运行管理,规范收益分配和光伏公岗设置。山西省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山西省加强光伏帮扶项目运行管理和收益分配指导意见》。主要亮点:(一)坚持帮扶属性,持续助力增收。光伏帮扶项目始终把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帮扶农户增收作为首要任务。明确提出今后三年内,全省光伏帮扶项目收入稳定在18亿元以上。(二)强化资产管理,保障高效运行。健全完善“部门监管-专业运维-群众管护”运管体系,建立资产台账,明确资产权属,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三)紧盯问题整改,规范公岗设置。严格光伏公岗选聘、日常考勤、岗位监管等制度,坚决杜绝岗位虚设、人岗不适、变相发钱、平均分配、泛福利化等问题。(四)到村光伏收益,集体研究使用。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光伏帮扶收益由村集体研究分配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使用原则,坚持鼓励内生发展动力工作导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光伏帮扶项目成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点。通过科学规划、精准施策,推动光伏帮扶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光伏帮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
2. 聚焦重点任务:紧紧围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帮助农民增收这一主线,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光伏帮扶项目效益的关键问题。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每一笔投入都能产生最大效益。
3. 注重长效管理: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光伏帮扶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从项目建设初期的设计施工,到后期的运行维护,都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4. 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和支持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光伏帮扶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增强他们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感。通过政策激励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促进其自主创业和就业。
二、具体措施
(一)优化项目布局
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光伏帮扶项目的选址和规模。优先选择光照条件好、电网接入便利且具备一定土地资源的地区实施项目。同时,充分考虑当地产业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避免盲目扩张或重复建设。对于已经建成的项目,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调整,确保其发挥最佳效益。此外,还要积极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安装小型光伏电站,实现自给自足的同时也为电网提供补充能源。
(二)完善运营管理
建立专业化团队:组建一支由技术专家、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构成的专业队伍,负责光伏帮扶项目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对表现优秀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反之则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淘汰。
2. 强化信息化支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智能化监控平台,实时掌握各个光伏站点的运行状态及发电量数据。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推广远程诊断和故障预警系统,降低现场巡检频率,提高工作效率。开发手机APP应用软件,方便村民随时查询自家光伏电站的相关信息。
3. 加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并妥善处置。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保养,防止因老化损坏引发事故。普及安全用电知识,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规范收益分配
明确分配原则: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收益分配,严禁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或违规行为。所有收益均需经过村两委集体讨论决定,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确保决策过程透明公开。
2. 细化分配方案:根据不同类型的光伏帮扶项目,制定具体的收益分配细则。例如,对于集中式电站产生的收益,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支付运维费用以及支持村集体公益事业;对于分布式电站,则应优先保障农户自身受益,剩余部分再用于村集体公共开支。此外,还可以设立专项基金,专门用于扶持困难群体或开展特定公益活动。
3.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收益分配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村光伏帮扶项目的收益情况进行审计核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严肃查处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创新公岗设置
科学设定岗位: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各类光伏公岗,如电站管理员、清洁工、巡逻员等。每个岗位都应明确职责范围和工作标准,确保任务清晰、责任到人。对于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岗位,可以通过公开招聘或定向培养的方式选拔合适人选,保证人员素质过硬。
2. 严格选聘程序:制定严格的公岗选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环节。邀请相关部门和群众代表参与评审工作,确保选聘结果真实可靠。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和工作要求。
3. 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公岗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打分。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挂钩,奖优罚劣,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对于不胜任工作的人员,应及时予以辞退或转岗处理,保持队伍活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省级领导担任组长的光伏帮扶项目协调小组,统筹协调全省范围内相关工作。各市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支持
财政投入: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光伏帮扶项目的前期建设成本和后期运维费用。鼓励市县两级政府配套相应资金,共同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缓解财政压力。
2. 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光伏帮扶项目减免相关税费,减轻企业负担。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研究制定更加灵活的税收政策,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人才投身于光伏帮扶事业。
3. 金融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光伏帮扶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低息贷款和中长期融资服务。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推出适合光伏产业发展的金融工具。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分散贷款风险,增强金融机构放贷信心。
(三)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光伏帮扶项目的重要意义和成功经验。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向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树立典型示范,发挥先进模范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光伏帮扶工作的浓厚氛围。
2. 深化合作交流:加强与其他省份及国际组织的合作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和论坛,展示我省光伏帮扶项目的成就和特色。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理念,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3. 强化教育培训:针对不同层次的需求,分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为基层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建产学研一体化示范基地,培养更多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机遇,勇于担当作为,扎实推进光伏帮扶项目的各项工作,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