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科学指引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推进财税领域改革,预算、税收制度和财政体制改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基本确立了我国财政制度框架。习近平总书记对事关财政改革发展的重大长远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并就健全预算制度等作出重要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对于以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意义重大。要扎实有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谋划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系统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色。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一系列特征不仅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和路径,也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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