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创新效能
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时代要求,是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的关键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开创科技体制改革新局面,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体制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坚持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坚决破除束缚科技创新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科技竞争优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就加快科技创新系统部署了一系列改革任务,这些都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锚定战略目标抓好重点任务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国际科技竞争复杂激烈,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调整。在此背景下,我们必须锚定战略目标,坚持“四个面向”,聚焦科技创新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潜能,不断增强我国科技竞争力,以科技现代化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聚焦“四个面向”战略导向推动科技创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战略支撑作用,紧紧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高品质生活、国家高效能治理、社会高水平安全等重大需求,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提高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首先,要牢牢把握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地位,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是实现从0到1突破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国在量子信息、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原创性成果,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差距。为此,我们要继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健全评价机制,鼓励科学家勇闯无人区,探索未知领域,努力产出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成果。同时,要注重学科交叉融合,促进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为解决复杂科学问题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其次,要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桥梁。当前,我国企业在研发投入、人才储备、管理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亟需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企业创新的市场环境和政策体系,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要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此外,还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和创造力。
再次,要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打通从实验室到市场的“最后一公里”。科技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真正发挥其价值。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利益分配不均等原因,导致大量科技成果束之高阁,难以有效转化。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平台,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同时,要创新利益分配机制,保障科研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调动各方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此外,还要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采购、示范工程等方式,扩大市场需求,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最后,要积极参与全球科技治理,增强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活动日益呈现出国际化趋势。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既要保持开放合作的姿态,又要维护自身利益和发展空间。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工程,主动设置议题,贡献中国智慧;另一方面,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范技术外溢风险,确保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同时,要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公共卫生等全球性挑战,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强大动力。
总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我们必须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破解制约科技创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释放科技创新的巨大潜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