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始终坚持从提升农民市场参与度的角度出发,将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视为政府指导农业、破解“三农”难题的新路径,以及创新农村经营模式、促进农业科技革新、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的关键举措和有效手段。我们遵循实际,逐步推进,着重支持,科学指导,有效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长壮大。截至目前,全区已成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80家,吸引会员超过8000人,影响覆盖18个乡镇132个行政村,惠及近3万户农户,业务范围涵盖了养殖、种子生产、林业水果、蔬菜种植等主导行业及其储存运输、加工等多个领域。
20xx年度,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实现了39万亩的订单化种植面积,带动了约493.6万头(只)的畜禽养殖规模,农产品订单销售量达到了55万吨,占据全区农产品总产量的58%,创造了5.27亿元的销售收入,上缴税款210万元。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位农民平均增收1194元,占到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29.5%。
我们的主要做法包括:
首先,我们积极鼓励并推广,强化发展意识。随着农业市场化步伐的加速,单一家庭的小规模生产与变化莫测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显著。如何有效解决农产品的流通问题,探索构建企业与生产基地之间稳定的利益链接机制,已经成为农业产业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农民在实践中自发形成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应对这些问题提供了一条可行的道路。然而,对于这种新兴模式,在其发展的初期阶段,社会各界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质疑。为此,我们采取了多样化的措施,利用各类会议及新闻媒介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并组织编写了一系列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功案例材料,多次举办经验分享会,旨在通过典型示范来引导公众舆论,深化干部群众对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必要性的理解,从而为加快其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例如,怀茂乡六分村依托本地资源特点,自1994年起便开始尝试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不仅有效解决了当地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还显著提升了产品的附加值。该村通过成立蔬菜种植合作社、畜牧养殖合作社等,采取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一技术培训、统一品牌打造、统一销售渠道的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农户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为了全区乃至全市范围内推广复制的典范。
其次,我们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资金短缺、技术支持不足等问题,我们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例如,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鼓励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与合作社开展合作研究和技术推广;简化审批流程,降低注册门槛等。这些措施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创办和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
再次,我们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健康发展。为了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这些组织的监督和管理。一方面,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民主决策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组织运行透明公正;另一方面,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防范风险隐患。此外,我们还注重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通过组织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帮助合作社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最后,我们拓展服务功能,增强综合竞争力。除了传统的生产和销售环节外,我们还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比如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型业态,提供金融保险、法律咨询等增值服务,从而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增强市场竞争力。通过这些努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渐成为推动我区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总之,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不仅有效解决了农业生产与市场对接的问题,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而且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增强了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农民为中心,不断创新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服务体系,努力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成为更加紧密、更具活力、更有影响力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