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近年来,全国部分地区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导致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巨大损失,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x〕87号,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作出了全面、具体规定。下面,我就认真贯彻落实《办法》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办法》重大意义
《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办法》的发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心系百姓的鲜明执政理念。贯彻落实好《办法》,不仅有利于提升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而且对于解决新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创造良好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必将起到强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重点单位管理人员培训等形式,组织部门、单位的责任人、管理人员学习《办法》,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依法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和法律责任。要将《办法》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单位负责人消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办法》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纳入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同时,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形成人人关心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要根据《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专人负责、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考核标准。特别是对于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此外,还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火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难题,传统的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因此,我们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模式。一方面,要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火灾隐患的实时监测和预警,提高火灾防控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要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共同研究开发先进的消防技术和装备,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的战斗力和技术水平。同时,要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力量,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全治理,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为确保《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要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问题不反弹。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地方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总结推广各地在贯彻落实《办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消防安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六、健全长效机制,构建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消防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从制度层面入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消防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消防安全领域立法进程,修订完善相关法规规章,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二是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其违法成本。三是要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降低火灾事故发生概率。四是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消防安全投入机制,加大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消防事业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投入的良好局面。
总之,《办法》的出台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消防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消防安全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