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传达学习省、市纪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区专项治理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一)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严重危害。党的血脉在人民,根基在人民,基层党组织与人民群众交流最多、接触最深,是党各项工作最坚实、最基础的力量,也是问题矛盾易发多发部位。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十八届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九大的工作报告中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脱贫攻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到202x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个别党员干部盯着扶贫政策动脑筋、打主意,向扶贫资金“动奶酪”、伸黑手,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形式主义应付脱贫攻坚任务,这些行为无异于打破贫困群众的饭碗、断了他们的生计,性质极其恶劣,行为不可饶恕。各级党委必须担负起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决惩治“微腐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赢得民心,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作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和焦点,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清风正气、公平正义的期盼,才能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二)充分认识抓好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扶贫攻坚进入决战阶段,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仅直接侵害贫困群众的利益,更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专项治理工作不仅是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更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契机。通过专项治理,可以有效清除扶贫领域的“蛀虫”,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同时,专项治理也是检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立场、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专项治理工作中来,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我们要把专项治理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扶贫领域腐败行为,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真正用在刀刃上,让每一项扶贫政策都能落到实处,使贫困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二、聚焦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精准发力,突出重点整治内容。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那些影响政策落实、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严厉打击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对于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三是严肃处理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杜绝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现象,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四是着力解决扶贫项目实施中的违规操作问题。加强对扶贫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防止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等情况,确保项目质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五是持续整治基层干部作风不实问题。通过明察暗访、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干部工作作风状况,及时纠正懒散拖拉、推诿扯皮等不良风气,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从制度层面入手,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治理体系,从根本上遏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流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扶贫政策法规,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倒查领导责任,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五是注重源头治理。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通过大数据分析、信息化手段等现代科技方法,提前预警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推进。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敢于较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创新工作方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努力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运用互联网+思维。借助信息技术平台,打造智能化监督体系,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度。二是推行清单式管理。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成具体事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人,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进度可控。三是实施台账化跟踪。对发现的问题建档立账,逐一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开展常态化督导。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五是探索社会化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等社会力量参与专项治理工作,拓宽监督渠道,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一是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法规,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正能量,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广泛动员群众。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线索,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三是表彰先进典型。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树立榜样标杆,激励更多人积极投身到这项工作中来。四是曝光典型案例。适时公开曝光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形成强大声势。总之,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