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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在全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传达学习省、市纪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区专项治理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一)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严重危害。党的血脉在人民,根基在人民,基层党组织与人民群众交流最多、接触最深,是党各项工作最坚实、最基础的力量,也是问题矛盾易发多发部位。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十八届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九大的工作报告中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脱贫攻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到202x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个别党员干部盯着扶贫政策动脑筋、打主意,向扶贫资金“动奶酪”、伸黑手,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形式主义应付脱贫攻坚任务,这些行为无异于打破贫困群众的饭碗、断了他们的生计,性质极其恶劣,行为不可饶恕。各级党委必须担负起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决惩治“微腐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赢得民心,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作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和焦点,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清风正气、公平正义的期盼,才能最大限度地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二)充分认识抓好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扶贫攻坚进入决战阶段,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仅直接侵害贫困群众的利益,更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专项治理工作不仅是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更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契机。通过专项治理,可以有效清除扶贫领域的“蛀虫”,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同时,专项治理也是检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立场、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到专项治理工作中来,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我们要把专项治理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抓手,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扶贫领域腐败行为,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真正用在刀刃上,让每一项扶贫政策都能落到实处,使贫困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二、聚焦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精准发力,突出重点整治内容。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那些影响政策落实、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漏洞,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严厉打击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对于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三是严肃处理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杜绝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现象,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四是着力解决扶贫项目实施中的违规操作问题。加强对扶贫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防止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等情况,确保项目质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五是持续整治基层干部作风不实问题。通过明察暗访、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干部工作作风状况,及时纠正懒散拖拉、推诿扯皮等不良风气,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从制度层面入手,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治理体系,从根本上遏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流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扶贫政策法规,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倒查领导责任,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五是注重源头治理。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通过大数据分析、信息化手段等现代科技方法,提前预警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推进。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敢于较真碰硬,勇于担当作为,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创新工作方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努力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运用互联网+思维。借助信息技术平台,打造智能化监督体系,实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度。二是推行清单式管理。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成具体事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人,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进度可控。三是实施台账化跟踪。对发现的问题建档立账,逐一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开展常态化督导。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五是探索社会化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等社会力量参与专项治理工作,拓宽监督渠道,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一是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法规,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正能量,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广泛动员群众。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问题线索,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三是表彰先进典型。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树立榜样标杆,激励更多人积极投身到这项工作中来。四是曝光典型案例。适时公开曝光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形成强大声势。总之,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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