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导师制和“传帮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的锻炼培养,不断提高年轻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实践技能,激励年轻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队伍梯队,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换挡提速,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试行年轻干部培养导师制,现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及赵乐际同志重要讲话要求,坚持把政治教育放在首位,注重质量,讲究实效,强化教育培养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使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快速提升,工作能力不断增强。
(二)主要任务。自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针对县纪委监委转隶干部、新进干部较多,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把握不够精准,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的现状,立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和新挑战,以培养“静时能思、开口能讲、提笔能写、出去能干”的纪检监察干部为目标,选出一批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工作经验丰富的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或业务骨干担任年轻干部导师,通过导师“1对1”或“1对多”的形式,帮助年轻干部尽快熟悉工作环境,掌握业务技能,增强职业素养,确保他们在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年轻干部培养的全过程,引导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学习了党的理论知识,深刻领会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确保年轻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注重因材施教。根据年轻干部的专业背景、性格特点、兴趣爱好等因素,量身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确保每位年轻干部都能得到最合适的指导和帮助。导师应深入了解学员的需求和困惑,结合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案例进行讲解和示范,帮助年轻干部逐步积累经验,提升实战能力。同时,鼓励年轻干部自主探索,激发他们的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
3. 强化实践锻炼。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途径。要积极为年轻干部创造参与重大案件查办、专项监督检查等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通过参与各类专项工作,年轻干部不仅能够加深对纪检监察业务的理解,还能更好地掌握工作方法和技巧,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此外,还可以通过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方式,拓宽年轻干部的视野,丰富其工作经验。
4. 突出长期规划。年轻干部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有长远的眼光和系统的规划。为此,县纪委监委将建立健全年轻干部成长档案,定期跟踪评估其进步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培养方案。对于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树立榜样;对于存在问题的年轻干部,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查找原因、改进不足,确保每一位年轻干部都能健康成长。
三、实施步骤
导师选拔。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牵头,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导师的选拔工作。选拔过程中,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候选人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经过严格筛选后,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导师,并向全系统公布名单。
2. 学员匹配。根据年轻干部的专业特长、岗位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导师与学员之间的匹配关系。原则上,每名导师最多可指导3名学员,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以适当放宽比例。匹配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双方的意见和意愿,确保导师与学员之间能够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同时,要明确导师与学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导师带徒协议书》,确保双方职责清晰、责任到位。
3. 培养方式。导师要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培养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案例分析、实操演练等内容。在日常工作中,导师要加强对学员的关心关爱,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进展,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活动,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拓宽学员的知识面。每季度开展一次座谈会,让学员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促进相互交流学习。每年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学员给予表彰奖励,激励他们再接再厉、不断进步。
4. 成效评估。为了确保导师制的有效性,县纪委监委将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从多个维度对导师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一是看学员的进步程度,即通过对比学员参加导师制前后的能力素质变化,衡量导师制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二是看导师的工作成效,即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收集学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导师工作的反馈意见,客观公正地评价导师的工作表现;三是看整体团队的凝聚力,即观察整个纪检监察队伍在导师制实施后的团结协作氛围是否更加浓厚,工作效率是否有所提高。通过对上述三个方面的综合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导师制的各项制度措施,推动年轻干部培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要把年轻干部培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年轻干部成长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 完善激励机制。要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对于在导师制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导师和学员,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比如,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于积极参与并取得良好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也要予以表彰表扬。同时,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3. 营造良好环境。要努力营造有利于年轻干部成长的良好环境,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年轻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优化工作条件,改善办公环境,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为年轻干部开展工作提供便利。要关心年轻干部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要尊重年轻干部的个性差异,包容他们的缺点错误,鼓励他们大胆尝试、勇于创新,为全县纪检监察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五、结语
总之,推行年轻干部培养导师制是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相信通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培养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