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督察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理的内部行政监督行为,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有效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弥补税收管理漏洞,抑制税收执法可能带来的风险,是进一步提升税收工作效率,维护法治尊严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必要保障。
一、基层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及特点
(一)基层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
普遍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普遍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税政、征管、稽查、监察以及各业务处室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常态化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这一机制的确立,不仅确保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也为各项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通过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此外,各单位还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其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要求,保持高效运转。
2. 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从组织领导、内容形式、督察准备、督察实施、审理报告、档案管理等方面对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完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制度建设,从制度上保证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有效开展。近年来,随着税收执法环境的变化和纳税人需求的多样化,各单位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制度,使之更加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例如,在督察内容方面,增加了对新兴行业和新型业务的监督;在形式上,引入了信息化手段,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在档案管理方面,推行电子化管理,实现了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共享。这些制度的不断完善,为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3. 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督察方式方法
通过下户核查、电话沟通、金税三期系统比对等方式,对涉及基层分局的各项疑点数据逐项进行调查核实,排除疑点数据,确认问题数据,进行问题整改。具体包括:重点行业及重点事项税收管理,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注销清税管理情况,核查疑点数据,排除疑点数据;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情况,分为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无土地登记信息,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土地信息未录入土地税源信息,分项目分年度预售收入统计等情况。这些方式方法的运用,使得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更加精准有效,既提高了发现问题的能力,又增强了解决问题的效果。特别是通过金税三期系统的应用,实现了对税收数据的全方位监控,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4. 普遍开始重视督察成果运用
为加强对税收执法督察成果的合理利用,针对上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各基层单位已经习惯于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和下发正式文件等形式,对督察中发现问题进行传达和研判。这种做法不仅有助于及时纠正错误,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还能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例如,某地税务局通过分析往年督察报告中的共性问题,制定了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各单位还注重将督察成果与绩效考核挂钩,激励干部积极改进工作,形成良性循环。此外,一些地方还建立了典型案例库,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分享经验教训,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二、基层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基层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部分税务干部对税收执法督察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走过场”现象。一些人认为督察只是形式上的检查,缺乏深入思考和实际行动,导致工作流于表面。究其原因,主要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未能充分认识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此外,个别单位领导对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将其纳入日常工作议程,影响了整体推进效果。为此,必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觉悟,使其深刻理解税收执法督察对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
(二)制度执行不严格
虽然各单位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税收执法督察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打折扣的情况。例如,有的单位在制定督察计划时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导致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实;有的单位对督察结果的处理不够严肃,对发现的问题只是简单批评了事,没有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还有的单位在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疏漏,资料不全或保存不当,影响了后续工作的开展。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部分单位在制度执行上还不够严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技术手段相对滞后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税收执法督察方式已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目前,虽然大多数单位都在使用金税三期系统进行数据比对,但该系统功能尚不完善,无法实现对所有涉税信息的全面覆盖。此外,一些基层单位的技术设备陈旧,网络环境不稳定,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与此同时,税务干部的信息化素养参差不齐,部分人员对新技术的应用能力有限,制约了工作效率的提升。因此,必须加大投入,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同时加强培训,提高干部的信息化水平,以适应现代化税收管理的要求。
(四)协同配合不够紧密
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方密切协作才能取得良好效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职责分工不明确、信息沟通不畅等原因,常常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例如,在处理复杂案件时,不同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在联合检查中,各自为政的情况时有发生,降低了整体工作效率。为此,必须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畅通信息渠道,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加强基层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
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各级税务机关应将税收执法督察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座谈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使大家充分认识到税收执法督察不仅是对税务干部履职尽责的监督,更是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从而自觉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行制度,确保落实到位
要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督察相关制度,细化操作流程,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都有章可循。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制度设计,使之更加符合实际工作需要。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科学的管理措施,切实提高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三)加快技术创新,提升工作效能
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引进和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全面提升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智能化水平。要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改善基层单位的技术装备条件,确保网络畅通、设备完好。要加强对干部的信息化技能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类软件工具的使用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对税收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四)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中的职责分工,避免出现职能交叉或空白地带。要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建立联合检查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应对复杂多变的税收形势。通过多方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总之,基层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更加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推进依法治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