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导之以行强政治统领
擎起“一面旗帜”引领。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将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学细悟笃行。通过学习了五中全会精神,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党的领导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此,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分期分批完成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着力提高广大税务干部顺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具体而言,我们将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研讨交流、开展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确保全体税务干部能够准确把握全会精神的实质和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深化“双向融合”互促。执行总局《税务系统党建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细化实化党建引领和业务实绩“两结合、四一起”双向融合互促措施;认真落实新纵合横通强机制党建体系,深化落实“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压实各级税务局党委责任,融合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把党建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把党的领导贯穿税收工作始终。在实践中,我们要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的新路径,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例如,在税收征管改革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落地见效;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要通过党建活动凝聚共识,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突出“三级主体”作用。党委是“战斗引擎”。各级税务机关党委要以掌控意识形态为重点,把牢政治方向;以夯实基层党建为抓手,提升引领水平;以坚定推进改革为根本,提升发展质量;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打造清廉生态;以提高执行力为手段,狠抓工作落实。具体来说,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全体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为税务事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强化对重大决策的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支部是“战斗堡垒”。确保“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党支部要切实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主职主责,抓好组织落实、教育引导、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和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要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党员队伍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在组织生活中得到锻炼和提高;要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党员是“战斗先锋”。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立足本职岗位,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迎难而上,出色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税收环境时,广大党员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敢于直面矛盾、破解难题;要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勇挑重担,成为攻坚克难的排头兵;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同时,还要注重自身能力素质的提升,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努力适应新时代税收工作的需要,为推动税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抓实“四项监督”生威。探索建立政治巡察“全覆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查纠“四风”问题,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对“两权”运行风险实时监控。推动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从严规范执行公务、依法办事。具体而言,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明确巡察范围、内容和程序,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要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留死角;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形成强大震慑效应;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效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此外,还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导之以行强政治统领,是我们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重要职责。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为推动税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继续发扬优良传统,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以实际行动迎接20xx年到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