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x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2x年,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承办建议提案20件,其中,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主办3件,协办4件),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13件(主办7件,协办6件)。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x〕13号)的要求,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5月31日前完成了全部建议提案的答复办理工作,代表建议办复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主要任务来抓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坚持把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作为接受民主监督、改进和强化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摆到重要议事日程。202x年省政府建议提案交办会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承办处室,落实办理任务,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办理落实质量。印发《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x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吉药监综〔202x〕25号),对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承办处室围绕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加强沟通,推进落实,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为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由局长亲自负责,分管副局长具体协调,各处室负责人直接承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办公室定期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掌握办理动态,对进展缓慢的事项进行重点督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办理任务。三是完善沟通协商机制。通过电话、邮件、座谈等多种方式与代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充分沟通交流,争取理解支持,确保办理结果符合代表委员的期望。四是优化反馈评价机制。在办理过程中注重收集整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聚焦重点难点,推动建议提案办理成果转化
在办理过程中,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密结合全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建议提案办理成果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和服务举措。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提升基层药品安全保障能力等建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一是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制定并实施了《吉林省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同时,积极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二是提升基层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大基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投入,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此外,还建立了药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平台,加强对高风险品种的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置潜在安全隐患。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四、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了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影响力和知晓度,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开展宣传活动。一方面,在官方网站设立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及时公开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另一方面,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树立良好形象。此外,还邀请部分代表委员参与药品安全科普活动,共同倡导科学用药理念,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通过这些举措,不仅有效提升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为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总结经验不足,持续改进提升办理质量
回顾202x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例如,在个别复杂问题的处理上还不够深入细致,部分建议提案的答复内容还可以更加丰富详实。为此,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努力将每一件建议提案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好事实事,为推动全省药品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这一核心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