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人大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地区正确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对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法律体系的规范完备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州州、县(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在行使执法检查这一监督权方面不断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立法与监督创新发展研究”调研实施方案》要求,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全州州、县(市)两级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和提升执法检查工作质效的思考和建议。
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进程,州、县(市)人大常委会把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地区正确贯彻实施的重要监督手段,不断增强执法检查的质量和实效,切实发挥人大在推进依法治州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有力保证了宪法、法律在本地区的遵守和执行,在推动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中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调研统计,自20xx年以来,州、县(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对58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84项(次),其中单一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62项(次),多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并执法检查22项(次),其中: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18项(次)执法检查,提出意见建议76条,作出决定1件,针对法律法规本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建议3条;13个县(市)人大常委会共开展执法检查66项(次),提出意见建议261条,提出法律法规修改意见建议5条。开展的84项(次)执法检查中,经济建设方面的执法检查19项(次),社会建设方面的执法检查25项(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执法检查18项(次),文化教育方面的执法检查12项(次),其他方面的执法检查10项(次)。
这些执法检查不仅涵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例如,在经济建设方面,通过对《中小企业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优化了营商环境,增强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社会建设方面,通过对《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保障了劳动者权益,提升了社会保障水平,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通过对《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了空气质量,增强了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在文化教育方面,通过对《义务教育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提高了教育质量,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执法检查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增强了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通过执法检查,州、县(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法律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例如,在对《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中,发现了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通过对《安全生产法》的执法检查,发现了一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杜绝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
执法检查不仅是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也是对政府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检验。通过执法检查,州、县(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和服务效能。同时,通过对司法机关的执法检查,确保了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例如,在对《刑事诉讼法》的执法检查中,发现个别基层法院存在程序不规范、证据审查不严格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使法院完善审判程序,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提高了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执法检查不仅是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更是普法宣传的重要途径。通过执法检查,州、县(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例如,在对《民法典》的执法检查中,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解读,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民法典的内容和精神,增强了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执法检查,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执法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州、县(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检查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当前,执法检查的重点大多集中在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上,对于一些新兴领域的法律法规,如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执法检查相对较少。此外,执法检查的深度不够,往往停留在表面,未能深入挖掘深层次问题,导致一些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例如,在对《电子商务法》的执法检查中,虽然发现了一些平台企业在用户信息保护、商品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但对这些问题背后的制度性缺陷和监管漏洞缺乏深入剖析,难以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二)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
目前,执法检查的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为主,缺乏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例如,在对《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中,虽然通过现场检查发现了一些污染源,但由于缺乏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无法准确评估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影响了执法检查的效果。此外,执法检查的信息公开透明度不高,公众参与度低,难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合力。
(三)执法检查的成果转化机制不够健全
执法检查结束后,虽然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但在成果转化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一方面,部分意见建议未能得到及时采纳和落实,导致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例如,在对《劳动合同法》的执法检查中,提出的关于加强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设的建议,由于缺乏后续跟踪督办,至今仍未得到有效落实。另一方面,执法检查成果的反馈机制不完善,被检查单位对执法检查结果的整改情况缺乏及时有效的反馈,影响了执法检查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为更好地发挥执法检查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州、县(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应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提升执法检查的质量和实效。具体建议如下:
(一)拓宽执法检查的领域和范围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兴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涌现,州、县(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应及时调整执法检查的重点,将更多的新兴领域纳入执法检查范围。例如,加强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领域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这些领域的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注重执法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不仅要关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还要深入剖析法律法规本身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法律法规提供依据。
(二)创新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
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应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提高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例如,在对《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中,可以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环境污染情况,为执法检查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执法检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例如,可以通过网络问卷调查、听证会等形式,邀请专家学者、企业代表、普通群众等参与执法检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三)健全执法检查的成果转化机制
执法检查的最终目的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机制,确保执法检查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跟踪督办,对执法检查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定期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二是要完善反馈机制,被检查单位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监督。三是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执法检查成果运用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重视整改、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执法检查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强化执法检查的人才队伍建设
执法检查是一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州、县(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一是要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政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二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加强实务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执法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总之,执法检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手段,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州、县(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应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社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