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综合大家传达的内容,我强调一下当前的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做好扶贫领域整改“回头看”工作。周一上午,省市两级召开了整改“回头看”专题会议,分别制发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实施方案内容刚才xx和xx已经传达了,我不再重复。俗话说响鼓不用重锤,通过省整改“回头看”会议召开的层次和频次,大家也应该充分认识到上级对于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这项工作的紧迫程度。因此,承担整改“回头看”任务的每一位同志,必须提升政治站位,把整改“回头看”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最重大的政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通过正向传导压力,严格督促问责,让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真正把整改“回头看”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把查纠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要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保证案件质量。纪律审查工作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压舱石、杀手锏,只有把纪律审查工作抓好了,才能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去年以来,大家都付出了艰辛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工作中仍然有提升的空间,今后还要一如既往、一以贯之,继续加大力度。特别是现在成立了监察委员会,力量增强了,监督范围更大了,赋予的手段更多了,如果我们案件质量再不提高、数量出现下滑,就对不住监委这块响当当的牌子。必须在不断加大力度的同时,严格使用各种文书,严格审批程序,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规范文明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把我们的工作往深里做、实里做。
三是以监察法的学习执行助推纪委监委深度融合。纪委监委合署办公重中之重是职能、人员、工作的深度融合,是“形”的重塑、“神”的重铸。现在,县纪委监委虽然实现了合署办公,定向思维仍然没有完全改变,原来纪委的干部习惯于按执纪来思考问题;从检察院转隶过来的干部则更倾向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这种差异不仅影响工作效率,还可能造成内部协调困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加强学习,尤其是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此为指导,确保我们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要加强对《监察法》的学习,通过组织专题培训、集中学习等形式,使全体干部深刻理解并熟练掌握《监察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从而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此外,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打破原有的部门壁垒,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纪委监委的深度融合,实现“1+1>2”的效果。
四是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党长期面临的重大课题。近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持久战,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有丝毫松懈。为此,我们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既要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又要注重预防教育,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一方面,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另一方面,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同时,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例如,可以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外,还可以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核查机制,定期对领导干部的财产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五是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肩负着重要使命,其自身的纯洁性和战斗力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效果。因此,必须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全体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其次,要强化业务技能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干部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再次,要严格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防止出现“灯下黑”现象。最后,要关心关爱干部成长,积极创造条件,为干部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总之,只有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自出台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支持。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有个别单位和个人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我们必须严格按照中央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一是要进一步简化会议文件,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发文,提倡短文、实文,避免空话套话。二是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三是要切实改进调研作风,坚持轻车简从,多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倾听群众心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四是要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顶风违纪者一律严惩不贷,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力。通过这些措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七是积极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维护党的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各级巡视巡察机构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突出问题,发挥利剑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巡视巡察工作还存在覆盖面不够广、发现问题不深入等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巡视巡察力度,扩大巡视巡察范围,确保不留死角。具体来说,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巡视巡察计划,合理安排巡视巡察组进驻时间,确保巡视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巡视巡察过程中,要敢于动真碰硬,善于发现问题,尤其要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如扶贫领域腐败、涉黑涉恶保护伞等。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加强对巡视巡察成果的运用,将巡视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依据,督促被巡视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此外,还要积极探索创新巡视巡察方式方法,如采用大数据分析、网络举报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巡视巡察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八是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处置工作。信访举报是群众表达诉求、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面对日益复杂的信访举报形势,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每一件信访举报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首先要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信、访、网、电等多种途径,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其次要加强信访举报件的分类管理,根据问题性质、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科学分类,确保重点问题优先办理。再次要提高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效率,缩短办理周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于实名举报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增强群众的信任感。对于匿名举报件,则要通过其他方式核实信息的真实性,防止诬告陷害行为发生。最后要加强对信访举报数据的分析研判,从中发现规律性、倾向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通过以上措施,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九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旨在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我们将面临更多挑战和考验。为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进程,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按照中央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三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如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等。四是要深化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反腐败合作,拓展境外追逃追赃渠道,形成内外联动、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通过这些措施,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保驾护航。
十是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警示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通过剖析典型案件,可以让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为此,我们要精心策划组织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一是要精选典型案例,选取近年来发生的具有一定代表性、警示意义强的案件,如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制作成宣传资料或专题片,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借鉴。二是要创新宣传形式,除了传统的会议传达、文件印发等方式外,还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推送警示教育内容,增强互动性和趣味性。三是要注重实际效果,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违纪违法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筑牢思想防线。四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警示教育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定期开展,常抓不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这些措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综上所述,当前我们面临着许多重要任务和挑战,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面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就一定能够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应有贡献。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