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的实施方案》、市委《关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县委“以案促改”工作安排,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再次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深刻吸取冯新柱案的教训,以案件中反映的问题为镜,全面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存在的根源,确定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根据会议安排,我进行个人对照检查,欢迎大家等下对我提出批评意见。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
冯新柱案表现出来的问题触目惊心,我坚决拥护组织对他的处理。对照他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深刻反思,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方面
能够把“四个意识”扎根于心,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但在具体的落实上还有不足。一是在学习上不够全面,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不深,觉得很多大的政策和工作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存在碎片化、片面化的现象,理论武装头脑不够。在日常工作中,有时过于关注具体事务,而忽略了从全局的高度去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导致在一些关键问题上缺乏深刻的认识和把握。这不仅影响了自身的政治素养,也限制了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力和创新力。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要系统地学习党的重要文献和会议精神,确保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二是在实践中还存在慢一步的情况,对上级的新政策、新指示,没有发扬立马就干的精神,希望等别人创造了新经验后,再借鉴参考,存在工作的被动性。面对新的任务和挑战,有时会因为担心出错或缺乏信心而犹豫不决,未能迅速行动起来。这种态度不仅浪费了宝贵的时间,也削弱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了克服这一问题,我需要培养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精神,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遇到问题时不推诿、不拖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政策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三是在纠正不良言行上做得不够,习惯于独善其身,缺少示范带头,对身边妄议中央的言论没有坚决予以纠正,对群众质疑政策的心理没有及时予以解答,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敢于同不良言行作斗争。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时由于顾虑太多,未能及时制止一些不当言论,甚至在某些场合选择了沉默。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也不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此,我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提高思想觉悟,敢于发声亮剑,积极引导周围的人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政策,真正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
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的重要性,也积极参与到扶贫具体工作中去,但在实际的成效上还有待提升。一是积极建言不够,认为自己不是分管领导,对制定县里的扶贫政策时,因为怕说错,也怕其他领导有意见,所以有时候有好点子也不敢说,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想法。在参与扶贫工作时,有时会感到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得不到重视,或者担心提出不同看法会影响团队的和谐氛围。这种心态使得我在讨论和决策过程中不够积极主动,未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能力。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我需要克服畏难情绪,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为脱贫攻坚献计献策,主动参与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政策理解不够,省市县分别出台了很多重要的扶贫政策,但自己对这些政策的理解还不够透彻,导致在具体操作中出现了一些偏差。例如,在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时,未能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盲目跟风引进项目,结果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益低下;在开展教育扶贫时,没有深入了解贫困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的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对政策的学习和掌握还不够扎实,缺乏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为了提高政策执行的精准度,我需要加强对各类扶贫政策的学习和研究,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每一项政策措施都能落地见效。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虽然经常下乡走访贫困户,但有时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走马观花,未能真正沉下心来解决问题。在与贫困群众打交道时,有时态度不够亲切,方法简单粗暴,未能赢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这不仅影响了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了改善这种状况,我需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深入一线察实情、听民声、解难题,真正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让贫困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三)廉洁自律方面
虽然一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有所松懈,认为只要不贪污受贿,就不会犯大错误,对一些小节问题不够重视,比如偶尔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小礼物、参加非正式的宴请等,虽然金额不大,但性质恶劣,容易引发不良风气。这种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容易滋生腐败的温床,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改正。为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我需要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时刻警醒自己,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到防微杜渐,守住底线。
二是在监督机制上存在漏洞,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导致一些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例如,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时因为时间紧迫或其他原因,未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给个别单位和个人留下了可乘之机。为了堵塞制度漏洞,我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四)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在选人用人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人才储备不足,优秀年轻干部数量偏少,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事业发展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而我们在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导致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我需要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队伍结构,为优秀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施展才华的平台,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
二是干部教育培训不够系统,培训内容单一,方式陈旧,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部分干部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存在应付差事的现象,未能真正通过学习提升能力水平。为了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我需要创新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内容,注重实践锻炼,激发干部学习热情,帮助他们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增强本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
三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对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还不够完善,奖惩分明的导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因为缺乏明确的标准和有效的手段,导致干好干坏一个样,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我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通过对冯新柱案的深刻反思,我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同时,我也真诚希望各位同事能够对我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更好地改进不足,共同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