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去年,省保监局批准我县为全市第XX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县之一(全市仅批复XX县和XX县)。一年来,全县累计参保XX万人次,累计赔付XX万元,对农村群众因意外风险给家庭带来的损失起到了重要的弥补作用,对农村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保互为补充,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会议,在于安排部署今年全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扩大我县农村保险覆盖面。刚才,XX乡和XX镇作了经验介绍,中国人寿XX支公司经理XX同志作了上年工作总结,XX分公司副总经理XX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县委农工委主任XX同志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贯彻。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顶层有设计。国务院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局工作重心的高度,作出重大安排部署,并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提出了“健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水平调整机制,研究探索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整合的政策措施”的具体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的精神,其中一项重点和难点就是低收入人群的保障问题。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从整体上看农业基础仍较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功能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的瓶颈。
(二)保险有优越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作为一种预防性的风险管理方法,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条款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能够使广大农民获得保险保障,摆脱因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致贫和返贫的问题,是一种市场化的、普惠性的服务措施和金融扶贫手段,也是完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就是要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补充作用,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的风险抵御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不仅能够有效减轻农民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还能通过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这一保险形式有助于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多样化和专业化,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此外,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医疗资源匮乏的问题,通过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帮助农民更好地应对突发状况,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三)实践有成效。自去年我县成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县以来,经过各乡镇、各部门以及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我们在推进这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绩。据统计,全县累计参保人数达到了XX万人次,累计赔付金额达到了XX万元,这不仅有效地减轻了农村家庭的经济负担,也增强了农民对保险的信任和支持。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山区和贫困农户中,小额人身保险发挥了重要的兜底作用,许多家庭因此避免了因意外事故而陷入困境。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基层干部和保险从业人员的辛勤付出。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推广并非一帆风顺,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例如,部分农民对保险的认知度不高,存在误解和疑虑;一些地区宣传力度不够,导致覆盖面有限;个别保险公司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了参保群众的满意度。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和改进,确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真正惠及每一位农民。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扩大覆盖面,提升参保率。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更多的农民了解并接受这一保险形式。特别是针对那些尚未参保的农村家庭,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策略,消除他们的顾虑,提高参保积极性。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参保流程,简化手续,降低门槛,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农民都能方便快捷地参保。对于已经参保的家庭,要及时跟进服务,做好续保工作,确保参保率稳步提升。
(二)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管理制度,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和指导,规范其经营行为,确保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开展。特别是要严格审核保险条款,确保内容清晰明了,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或容易引发争议的条款。对于理赔环节,要简化程序,缩短时限,确保赔付及时到位,切实维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此外,还要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三)创新模式,拓展服务领域。要在现有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新模式、新路径,不断丰富和完善保险产品和服务内容。例如,可以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开发一些符合当地需求的特色保险产品,如农业种植险、养殖险等,为农民提供更多元化的选择。同时,要注重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农保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四)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各方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县政府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统筹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积极组织发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各保险公司要主动作为,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单位,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有人落实。要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加大政策支持。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一系列支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这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例如,可以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倾斜,降低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要加大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宣传推广、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此外,还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争取更多的政策资源向我县倾斜,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
(三)深化宣传教育。要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干部和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树立先进榜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农民积极参与。同时,要注重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误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总之,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