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是对干部最有效、最直接的激励和鞭策。当前,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需要一大批“闯将”“尖兵”冲锋陷阵,也需要各级党组织当好他们的坚强后盾。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明确要求支持敢闯敢干、锐意进取的干部,释放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本人通过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在某省主要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讲话精神等内容,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分管工作实际,谈三点心得体会。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鼓励各地各部门探索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容错机制和保护机制,旗帜鲜明地鼓励和保护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勇于担当,凝聚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习近平总书记历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忠诚干净担当”,尤其对干部的担当作为也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贯彻落实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某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指出,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命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的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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