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组织专门力量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体化、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开展了调研,对照调研提纲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七个有之”的表现形式
“七个有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是从无数案例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从调研情况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到位。个别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不能够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一些领导班子的决策没有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形成的决议,有民主不够的问题。个别领导干部有时优柔寡断,该集中的不集中,不该集中的集中,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有集中不够的问题。比如一些单位在干部调整时,“一把手”认为跟相关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打了招呼,一切都是为了工作,没有上会研究就做出决定。二是政治敏锐性和原则性有待提高。一些乡镇、部门对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决策的重要性在认识上还存在差距,从本单位局部利益出发,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敷衍搪塞,雷声大雨点小。比如,在一些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上碍于人情,往往是灵活性多于原则性。三是大局意识不强。一些部门干工作只从自身业务出发,对县委、县政府作出的关系全局的安排理解不透,尽管也按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但心理上还有一些其他的想法。有时从自己局部利益出发,对自己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比如在对待县里中心工作方面,一些单位总是以单位人少为理由,希望能推则推、能少则少,接受任务不积极不主动。四是纪律规矩意识欠缺。有的干部执行力不强,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缺乏规矩意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干部个人主义严重,自由散漫,乐于传谣信谣,甚至恶意中伤、造谣生事、影响恶劣。
五是选人用人导向不明确。少数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过分强调资历和背景,忽视德才兼备的原则,导致部分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使用。同时,一些单位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上存在偏差,过于依赖量化指标,忽视了干部的实际能力和工作态度,导致一些干部为了追求短期政绩而忽视长远发展。例如,某乡镇在一次干部选拔中,过分强调候选人的学历背景,忽视了其实际工作能力,最终导致选上的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胜任,影响了该乡镇的整体工作进展。
六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不够重视,缺乏具体的措施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的效果。例如,某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虽然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由办公室主任代劳,导致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七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党建工作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党建活动内容单一,缺乏创新,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未能有效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导致一些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党性观念淡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例如,某村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学习时,常常只是简单地读文件、念报纸,缺乏深入讨论和交流,导致党员对党的理论知识掌握不深,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影响了党员的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深入剖析,我们发现这些问题的产生有其深层次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理解不够深刻,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理论指导,容易出现方向性、原则性错误。例如,一些干部在面对复杂问题时,习惯于凭经验办事,缺乏科学的理论支撑,导致工作效果不佳。
二是责任意识不强。部分领导干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时,存在畏难情绪和应付心态,缺乏主动担当的精神,导致管党治党的责任落实不到位。例如,有的领导干部在遇到困难和挑战时,不是积极寻找解决办法,而是选择回避和推诿,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制度执行不力。一些单位在制度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制度执行上存在“两张皮”现象,制度形同虚设,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例如,某单位虽然制定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却经常出现违规报销、超标准接待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四是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部分单位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上存在短板,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导致一些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某部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项目资金被挪用、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频出,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损失。
五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一些基层党组织在队伍建设、阵地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难以有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例如,某社区党组织在开展服务群众活动中,由于人员不足、经费短缺等原因,导致一些活动流于形式,未能真正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影响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三、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定力。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要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大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防止权力滥用。要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四是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制约。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要完善巡视巡察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巡视巡察,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五是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要抓好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加大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要加强对基层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党性修养。同时,要加大对基层党组织的支持力度,解决基层党组织在经费、场地等方面的困难,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总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努力,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