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局党委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发挥法治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创新、转型发展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安排部署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上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大家要认真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要性
(一)“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中起关键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了总体部署,全面阐释了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关系,首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既明确了方向目标,又部署了工作措施,是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行动指南,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依法行政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省委、省政府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市委、市政府也结合我市实际,正在制定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规划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宏观调控的参与者、社会管理的执行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史进程中肩负重大责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法治政府”建设是工作转型发展的有力措施。“法治政府”建设既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开展的保障,也是转型发展的方向。我市面临复杂的改革转型形势,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结构性改革在化解产能过剩中大量增加显性化失业,这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改革顺利进行。通过加强法治建设,可以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服务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此外,法治政府建设还有助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法治政府”建设不仅是转变职能、深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手段,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
(三)“法治政府”建设是应对复杂挑战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各种风险挑战交织叠加。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增加、国内结构调整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如何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依靠法治来应对各种复杂局面,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具体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我们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稳增长与调结构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目标。同时,还要注重运用法治手段解决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准确把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法治制度体系。制度是法治的基础,没有完善的制度支撑,法治就难以真正落地生根。为此,我们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进程,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一是要加强对现有法规政策的研究梳理,及时清理废止不符合时代要求和实际情况的规定,为深化改革开放扫清障碍;二是要针对新兴行业、新业态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制定出台一批急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填补空白点、补齐短板弱项;三是要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每一项政策都符合宪法法律精神,体现公平正义原则。通过以上措施,逐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治制度体系,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的核心内容,也是衡量一个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虽然我们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部分干部法治意识淡薄、行政执法不规范等现象仍然存在。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此外,还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化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全面提升法治服务水平。法治不仅是一种治理模式,更是一种服务理念。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法治服务水平。一是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要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资源,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三是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文化,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这些举措,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实惠和便利,不断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三、切实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促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细化量化考评标准,定期检查评估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彰奖励,而对于因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则要严肃追责问责,树立正确的政绩导向。
(二)加强队伍建设。人才是第一资源,法治专业人才更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因素。我们要高度重视法治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引进培养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专业人才,充实到法治工作岗位上来。要加大培训力度,采取集中授课、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不断提升现有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为优秀法治人才成长进步创造良好条件,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营造良好氛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支持。我们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报道“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困难,增进干群感情。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形成人人学法懂法、人人守法护法的良好风尚,共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贡献。
同志们,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也是党和人民对我们寄予的殷切期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谱写新时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