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食品安全法》虽然确立了全程监管的理念,但是,由于我国食用农产品散种、散养占比较高的发展现状,再加上种植、养殖、市场流通等各个环节的政府监管部门之间,尚未真正建立无缝衔接机制,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本文基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初衷,进行了积极思考和探索。
一、当前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在流通销售环节中,不法企业和商贩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为保证产品美观、好吃、便宜,在产品上做手脚,销售问题食品,监管人员不可能做到全面的监管,往往存在遗漏。具体表现为:一些小型商户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劣质添加剂或过量农药;还有一些不良商家故意隐瞒产品的来源和生产日期,导致消费者难以判断产品质量。此外,部分农村地区的小作坊和个体户缺乏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法律法规了解甚少,违规操作屡见不鲜。因此,如何提高流通环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农产品检测手段“单”。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不是法定检测认证机构,多数采用快速检测手段,其检测的数据与结果只能定性而不能准确定量,只能作为农产品农残超标与否的判断,不能作为处罚的法律依据。例如,某些地方使用的简易试纸条检测方法,只能初步筛查出是否存在农药残留,但无法准确测定残留的具体数值。这不仅影响了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的有效打击,也使得消费者对于市场上流通的农产品质量感到担忧。同时,快速检测设备和技术更新缓慢,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食品安全检测需求。为此,应加快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提升检测能力和效率,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三)食用农产品追溯难度“大”。食用农产品一般没有标签和包装,从田间地头到销售市场容易出现票据缺失、信息不全等问题,有些农产品最起码的原产地信息也无法提供,出现安全事件后的追溯,成为“大”难题。尤其是在生鲜农产品领域,由于保鲜期短、周转速度快等特点,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很难迅速定位源头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这不仅增加了消费者的健康风险,也不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为破解这一难题,需要构建一个完善的追溯体系,涵盖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实现全程可追溯管理,从而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堵”。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链,分属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等多个部门监管。由于部门管理体制不同,人、财、物的主管部门各有其主,有的在该唱主角时却当了配角,有的在该当配角时却唱了主角。特别是农贸市场中的米、面、肉、菜等日常食用农产品的监管,监管部门抽检的力度和频次又达不到要求,并且检测结果最快也得半个月左右才能出来,难以做到将不合格的问题食品及时查扣,导致问题食品早已销售一空。这种多头管理和协调不畅的局面,严重影响了监管效能的发挥,不利于形成合力共同应对食品安全挑战。因此,必须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整体监管水平。
二、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是以进货查验为重点,营造流转规范票据的环境。在当前的条件下,建立追溯体系的重点是抓好进货查验工作。要通过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促使批发商、零售商等市场主体自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每一批次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都有据可查。具体来说,可以制定详细的进货查验记录模板,明确记载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信息等内容,并要求经营者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备。同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二维码扫描、电子台账等,简化查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此外,还应加强对经营者的培训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进货查验的重要性,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通过这些措施,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进货查验制度,为后续追溯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完善检测体系建设,提升检测能力。针对目前检测手段单一、技术水平落后等问题,应当加大投入力度,购置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引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全面提升检测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方面,要优化现有实验室布局,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另一方面,鼓励科研单位和企业合作研发新型检测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检测标准体系,统一规范各类检测项目的操作规程和判定准则,确保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同时,还要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国际化水平。
三是强化全程追溯管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为了克服食用农产品追溯难的问题,必须加快推进全程追溯体系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建立全国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整合各部门、各环节的信息资源,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其次,推广使用智能标签、射频识别(RFID)等新技术,赋予每个产品唯一的身份标识,方便消费者查询相关信息。再次,加大对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监督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追溯管理制度,如实记录产品流向。最后,广泛宣传普及追溯知识,增强公众参与度和支持率,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上述努力,最终达到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放心购买、安心食用的目标。
四是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形成监管合力。面对复杂多变的食品安全形势,仅靠某个部门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多部门联合行动,才能取得理想效果。为此,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分工,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孤岛,促进各方交流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案例,起到震慑作用。总之,只有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齐心协力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深化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因此,必须把宣传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学会辨别真伪优劣。学校要把食品安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范畴,从小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媒体要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客观公正地报道食品安全事件,传播正能量。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管理,倡导诚信经营风尚,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社区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让食品安全理念真正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当中,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综上所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我们在过去几年里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改革创新,积极探索适合国情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努力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