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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问题调研报告

  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党风政风得到了明显改观,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宗旨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虽然党员干部中“为官乱为”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宁肯不干事,只求不出事”等“为官不为”的消极心态还一定程度存在。针对这些问题,一个时期以来,通过召开走访了解、座谈交流、明察暗访等形式,广泛进行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经过归纳和总结,分析了党员干部“为官不为”的表现和成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对策。

  一、望闻问切,深入查摆“为官不为”的现实表现

  当官必须履职,当官做事才是本分,虽“为官不易”但不能“为官不为”。在当前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为官不为”也是一种失职渎职,具有很强的迷惑性、隐蔽性和欺骗性。近年来,针对“为官不为”问题,阿克苏地区积极组织纪检、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广泛调研,并先后对工作激情减退、责任落实不力、自我要求不高的319名(县级11名、科级308名)“为官不为”的干部予以问责、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从被问责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来看,阿克苏地区“为官不为”主要有以下七种表现:

  一是“庸碌无为”型为官。表现为工作不在状态,萎靡不振、得过且过,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在履职、履职不尽责。工作中奉行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高标准不如低标准”的原则,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作中能拖则拖,对自身本职工作长期停留在中下游标准,并且心安理得。有的存在能力缺陷、本领恐慌,个人能力与新时期为民服务要求不相适应。

  二是“心余力绌”型为官。表现为一些党员干部对本职业务工作不学习、不研究,在重难点工作面前“能力缺陷”“本领恐慌”,个人能力与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为民服务工作不相适应,面对群众的需求和期望,常常感到束手无策,无法有效应对。这种类型的干部往往缺乏必要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难以胜任岗位职责,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影响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三是“推诿扯皮”型为官。这种类型的表现为遇事推卸责任,不愿承担风险,遇到困难和问题总是想方设法推给别人,甚至互相推诿,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特别是在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合作的任务时,这种现象更为突出。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责任不明晰,导致工作推进缓慢,群众意见较大。长此以往,不仅影响了政府工作的整体效能,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四是“懒散怠慢”型为官。表现为工作态度不端正,纪律松懈,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影响了单位的工作氛围和整体形象。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懒散怠慢的态度会逐渐渗透到整个团队,形成一种不良的工作风气,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下降,最终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利益。

  五是“怕担责任”型为官。这种类型的干部往往在面对重大决策和复杂问题时,不敢拍板,害怕承担责任,担心出错后受到追责。因此,他们往往采取拖延战术,将问题搁置不管,或者将责任推给上级或下级,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了政府工作的效率和效果。这种心态不仅影响了政府工作的正常开展,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

  六是“唯命是从”型为官。表现为缺乏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对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不加分析、不加辨别地执行,机械照搬,缺乏创新意识和灵活性。这种类型的干部往往过于依赖上级,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导致工作成效不佳,甚至出现偏差。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也影响了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七是“自以为是”型为官。这种类型的干部往往自视甚高,认为自己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知识和技能,不再需要进一步学习和提升。他们对待工作敷衍了事,对待群众态度傲慢,不愿意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导致工作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较低。这种心态不仅影响了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影响了整个团队的工作氛围和整体效能。

  二、追根溯源,深刻剖析“为官不为”的深层原因

  “为官不为”现象的产生,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需要我们从多角度进行深入剖析,找出问题的根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首先,从主观方面看,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一些干部认为“为官不易”,担心工作中出错受到追责,因此采取保守态度,尽量避免承担风险,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足。同时,一些干部缺乏进取心和事业心,满足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创新精神和开拓意识,导致工作停滞不前,难以取得突破。

  其次,从制度层面看,现有的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善,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干部缺乏动力。一方面,现有的考核评价体系过于注重量化指标,忽视了干部的实际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导致一些干部为了完成指标而应付了事,缺乏真正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另一方面,激励机制不健全,对表现优秀的干部奖励不足,对表现较差的干部惩罚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干部缺乏进取心和责任感,容易产生“为官不为”的心理。

  再次,从外部环境看,社会风气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当前,社会上存在着一定的浮躁心理和功利主义倾向,一些干部受此影响,过于追求个人利益,忽视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此外,一些地方的政商关系不够清朗,一些干部与商人交往过密,导致权力寻租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政府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标本兼治,全面治理“为官不为”的有效措施

  针对“为官不为”现象,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采取综合措施,进行全面治理,确保干部队伍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要改革现有的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对干部实际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的考核,建立以实绩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表现较差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形成奖优罚劣的良好氛围,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为官不为”行为。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要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为官不为”行为。要加大问责力度,对“为官不为”的干部坚决问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促使广大干部自觉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

  四是优化外部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净化政治生态。要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减轻基层负担,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要倡导清正廉洁的社会风尚,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总之,治理“为官不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同时发力,形成合力,才能取得实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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