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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全日制用工案例

  全日制用工与非全日制用工作为被法律认可的两种用工模式,两者在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的解除以及经济补偿金等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极为灵活的用工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全日制模式下的用工刚性。随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竞争的愈发激烈,非全日制用工发挥了良好的缓冲作用,并逐渐成为现代企业用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文将围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并结合案例,来帮助大家认识非全日制用工这一灵活就业的形式。

   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典型案例:20xx年3月11日,小张进入某B宾馆担任前台工作,工作时间为晚上21点至早晨7点,每月工资为900元。工作至20xx年4月10日,小张从朋友处得知,20xx年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其工资还不足最低工资标准,遂向单位提出要求补发工资差额。同时,小张认为自己每天工作10个小时,超过了标准工作时间8小时,属于超时加班,因此还要求单位补发20xx年3月至今的加班费。B宾馆则称,小张是在晚上上班,属于非全日制员工,其工资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也不存在加班。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工作时间。但需要明确的是,这里所说的工作时间不同并不是指工作时间段的不同,如白天上班还是晚上上班,而是指工作小时数的不同。在我国,全日制劳动者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四十小时;而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同时,全日制用工一般按月计薪,工资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而非全日制用工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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