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领导干部集体约谈会,是市委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目的是教育大家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紧绷改进作风、廉洁自律、干净干事这根弦,多干事,干正事,不出事,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下面,我重点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以案为鉴、深刻反思
刚才,XX书记通报了今年以来的一些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主要是套取扶贫奖金、插手扶贫工程、私设“小金库”、公款吃喝等案件,大家一定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制定出台了符合我市实际工作的制度措施,市纪委也加大了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但是,各乡镇、各单位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刚才通报的只是纪委查处的一部分典型案例,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三令五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明令禁止的,但在个别乡镇、部门、单位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问题还是层出不穷、屡查屡犯,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主体责任不到位。一些基层党委主要责任人责任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扶贫工作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没有把脱贫攻坚战摆在政治的高度去落实抓好。个别党委责任传导不到位,没有很好地分解责任,传递压力,造成上面压力千斤,下面压力全无,导致扶贫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二是领导干部原则性不强。部分领导干部原则不强、作风不硬,存在“民不告、官不究”的错误思想,不愿、不敢主动作为,发现线索不主动上报、移交,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怕引火烧身”等错误思想。三是政治观念缺失。少数基层干部落实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雁过拔毛”,让国家扶贫政策打折扣。如个别基层干部在发放扶贫款物时,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少发、不发、虚报冒领、巧立名目等方式侵占或挪用扶贫款物。甚至个别干部与个别群众互相勾结,伪造贫困证明,骗取国家扶贫资金,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四是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尽管市里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仍存在漏洞。例如,有的地方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有的单位内部监督乏力,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还有的地方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不够严格,导致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顶风作案。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扶贫工作的成效,更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和重视。
二、强化担当、履职尽责
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形势,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更要发挥好表率作用。首先,要加强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了党的理论知识,特别是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其次,要敢于担当。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不能推诿扯皮,而要勇于面对、积极解决。特别是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更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推动落实。再次,要严于律己。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干扰,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最后,要善于创新。在新形势下,我们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大妄为、顶风作案的人,无论涉及到谁,都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通过曝光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另一方面,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比如,在扶贫资金管理上,可以建立更加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公开透明的资金流向跟踪机制,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标准,杜绝暗箱操作现象发生;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防止出现“带病提拔”等问题。此外,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通过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事迹,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反腐败斗争,共同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
总之,做好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坚定信心决心,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更加有力的实际行动,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希望各位同志能够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让我们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