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X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市上下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力打好蓝天、碧水、黑土地保卫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补齐短板,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X市聚焦水体治理这一重点难点问题,把地表水环境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民生工程、系统工程,全面打响了碧水保卫战,全市各单位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克服了水污染涉及范围广、历史欠账多、治理难度大等问题,推进域内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一是紧盯国考断面水质提升。通过“彻底查”“科学治”“长效管”等方式,先后开展了清河行动,走遍干支流、边支沟行动,规模化养殖场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追根溯源查找问题并积极整改,进一步落实了源头治理、支流整治、监管执法等任务措施。认真编制地面水治理方案,突出压实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充分运用“河长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6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考核标准。二是紧盯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强化了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及排水大户的监管。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通过在线数据监控平台、测管协同、抽查暗查等方式,倒逼排污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三是紧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对全市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排查,对疑似黑臭水体进一步检测核实,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推进治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秸秆全域禁烧工作
为全面落实省委提出的秸秆全域禁烧的工作任务,我市逐步建立健全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三是严格执法监督,组织环保、农业、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秸秆焚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焚烧秸秆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四是推广综合利用,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采用机械化还田、生物质能源化利用、饲料化加工等技术,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通过上述措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 工业污染源治理
工业污染源治理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之一。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对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二是加强燃煤锅炉整治,全面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对保留的燃煤锅炉实施高效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三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对涉VOCs排放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采取密闭生产、废气收集处理等措施,降低VOCs排放量。四是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加强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通过这些措施,我市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3. 扬尘污染防控
扬尘污染是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市高度重视扬尘污染防控工作,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一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理,要求所有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即施工场地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二是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力度,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减少道路扬尘污染。三是强化裸露土地绿化覆盖,对城市建成区内的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减少裸露土地产生的扬尘。四是加强矿山开采扬尘管理,要求矿山企业采取湿式作业、喷淋降尘等措施,减少矿山开采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通过这些措施,我市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
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关系到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市高度重视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全面掌握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科学制定防治措施提供依据。二是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三是推广绿色农业生产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民采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等绿色生产方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四是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减少农业废弃物对土壤的污染。通过这些措施,我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护,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2.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是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环节。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要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对全市范围内疑似污染地块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并实行动态更新。二是开展污染地块环境调查评估,对列入名录的污染地块逐一开展环境调查评估,明确污染类型、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三是实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对存在环境风险的污染地块采取隔离、封存、修复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四是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管,对拟开发的污染地块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再开发利用活动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通过这些措施,我市污染地块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对照督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强化督查督办,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加强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整改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这些措施,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总之,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举措,不断巩固和扩大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为建设美丽X、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