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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腐败“抓早抓小”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当前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深不透,认为只要中心工作抓上去,对发生的一些小问题觉得没必要小题大做;有的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自以为吃点喝点、工作散漫一点都是小问题,认为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在查办大案要案上下功夫,不应再这些小节上斤斤计较;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查大案要案才是政绩、才显示能力和水平,不愿抓早、不屑抓小。这种错误的认识导致了一些基层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松懈现象,使得一些潜在的违纪违规行为未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进而逐渐演变成更为严重的问题。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到“抓早抓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二)监督检查不到位。一是缺乏创新意识。当前,违纪违法行为呈现隐蔽化、高智商化的趋势,面对新形势,还满足于老一套,不主动接受新鲜事物,不愿与时俱进,习惯传统办案手段,难以找准切入点,难以创新办案方式。二是监督广度不够。当前,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较多,机制制度相对健全,对科级以下普通党员干部监督较少。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内的监督较多,对八小时外的监督较少。三是事前监督较少。在日常工作中,偏重于事后查处,而忽视事前防范、事中约束,忽视对抓源头、把关口、堵漏洞的监督,缺少行之有效的事前监督方式。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加强创新意识的培养,鼓励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特别是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要善于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和效率;其次,要扩大监督范围,不仅关注领导干部,还要加强对普通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最后,要强化事前预防措施,建立健全预警机制,通过定期开展廉政教育、风险排查等方式,提前发现并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真正做到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三)惩处力度不到位。一是深度不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深入调查不够,没有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导致案件查处偏轻,震慑作用不够,也使一些腐败分子心存侥幸,最终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二是力度不够。基层地方小,熟人多,受人情关系掣肘和羁绊较大,查办案件时失之以宽、失之以软。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必须采取更加严格有效的措施:一方面,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于任何违纪违规行为都要严肃处理,不论涉及何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另一方面,要注重追根溯源,不仅要查处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此外,还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惩处效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真正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的作用。

  (四)人员素质不到位。一是专业人才少。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广泛了解金融、法律、计算机、会计、管理等知识,而现有纪检监察干部中, 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少,特别是缺乏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熟悉市场经济和财会电算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无论是查办案件还是开展监督检查,存在“新手多、能手少”的现象。二是业务培训少。各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次数有限,内容单一,形式呆板,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针对这种情况,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第一,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纪检监察队伍,特别是注重引进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才,优化队伍结构;第二,加大培训投入,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如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专家授课、组织案例研讨等,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第三,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为表现突出的干部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具体举措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 加强警示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同时,要注重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表彰那些廉洁奉公、勤勉敬业的好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 健全长效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失职失责的行为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创新监督方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

  推动科技赋能,提升监督效能。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也要紧跟时代步伐,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打造智能化监督平台,实现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实时监控。例如,可以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整合各部门的信息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挖掘异常情况,精准锁定问题线索,提高发现问题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还可以运用智能算法进行风险评估,提前预警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科技赋能,不仅能够大幅提升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能够有效弥补传统监督方式存在的不足,形成更加严密有效的监督网络。

  2. 拓展监督渠道,扩大监督覆盖面。除了传统的内部监督外,还要积极探索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形成多元共治的格局。比如,可以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搭建网络举报平台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还可以借助第三方机构的力量,委托专业审计、评估等机构对重点领域的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独立检查,确保监督不留死角。通过多种监督方式的有效结合,织密监督之网,让违纪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3. 强化事前预防,构筑坚实防火墙。事前预防是减少腐败发生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梳理出各个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要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风尚。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党员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通过一系列预防措施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的概率,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大惩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

  依法依规严查快办,形成强大震慑。对于所有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彻查,绝不手软。要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进行处理,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快案件办理速度,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要注重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树立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通过严厉惩处,向全社会传递一个强烈信号:腐败没有特区,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一旦触碰红线必将受到严惩。

  2. 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推动标本兼治。在查处案件过程中,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还要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要通过个案剖析带动面上整改,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促进同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从根本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通过标本兼治,既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着眼于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3.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维护公平正义。在处理违纪违法案件时,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既要体现严肃性,又要体现人性化。对于认错态度好、积极配合调查的人员,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拒不承认错误、对抗组织审查的人员,则应从重处罚。要保障被审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充分听取其陈述申辩意见,确保程序合法合规。通过公平正义的处理方式,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创造良好环境。

  (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

  注重选拔任用,优化队伍结构。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拔一批忠诚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破部门界限和地区限制,从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选拔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要重视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为他们提供更多锻炼成长的机会,使其尽快成长为独当一面的骨干力量。要注重引进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才,特别是金融、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高端人才,优化队伍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为纪检监察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2. 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履职能力。要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要求,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确保每位干部都能参加系统的学习培训。要突出实战导向,围绕查办案件、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的实际操作能力。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采用集中授课、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鼓励干部自学成才,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3. 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清正廉洁。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自身更要做到清正廉洁。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等工作纪律。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护短遮丑。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用于谋取私利。通过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忠诚卫士。

  综上所述,在当前反腐败“抓早抓小”的工作中,虽然面临诸多挑战,但只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创新监督方式,加大惩处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就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取得更加显著的成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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