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做如下表态: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政策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前期对全市耕地范围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等行为,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对重点清理整治的三类问题彻底予以拆除,全面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农民在耕地上建设的看护房,每栋单层面积超过x平方米的,全面纳入清理整顿范围;对在耕地上建设设施农业大棚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相关主体尽快按照程序,完善备案手续。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痕迹管理中省督查组20xx年x月份先后两次来我市实地督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我市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反馈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大棚房”问题摸底排查工作,做到辖区耕地全覆盖;二是针对排查问题做到彻底整治整改;三是按照“五有”标准,健全档案资料,加强痕迹管理。
三、恢复生产功能,加强验收指导我们将严格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强化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确保农地农用、农棚农用。按照“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要求,推进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加强对恢复生产功能土地质量的指导,加强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治理修复,尽快形成生产能力。科学组织力量,迅速跟进,做好复种耕地、设施大棚的检查验收、生产指导,引导农民发展适销对路的品种,提高大棚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做到防患未然我们将配合国土部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大棚房”问题不再反弹。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地现象。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和“大棚房”问题的危害性,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保护耕地的责任感。三是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更加细化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五、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治效果为了确保“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一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市的整治工作。二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全市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三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每周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于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六、注重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我们将在整治过程中注重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通过官方媒体平台,定期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进展,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社会疑虑。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农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深入乡村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耕地保护意识。三是搭建沟通平台,设立举报热线和邮箱,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提供线索,共同维护耕地安全。四是树立正面典型,挖掘和宣传在整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七、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工作创新在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一是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档立册,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运用科技手段,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提高巡查效率和精度,实现对违法占地行为的精准打击。三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补偿机制,对于因整治而受到影响的农户,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或就业指导,减轻其生活负担,保障其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模式,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总之,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