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他又强调“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全面从严治党,作于细,成于严,关键在全。下面简要谈谈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主要分三个方面。首先是“全”在内容上。它涵盖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各个领域。治党实质就是制约和监督权力,全面从严治党从各个方面树立起“高压线”和“警戒线”,让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做到“不敢腐”。其次是“全”在主体上。从严治党不仅是党中央的责任,党的各级组织也都必须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我们个人更要时刻拧紧思想“螺丝”,上紧纪律“发条”,敲响责任“警钟”,筑牢“四风”思想防线,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融入到自身思想上、行动上、生活中,坚决做到“不想腐”。再次是“全”在劲头上。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既强调抓在经常的持续发力,又突出不断改进的久久为功,坚决做到“不能腐”。当前,就自身而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补足“精神之钙”。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理想信念丧失,就会得“软骨病”。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摆在从严治党首位,紧紧抓住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党性教育这个核心、道德建设这个基础,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教育和法治教育。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紧紧围绕富裕文明幸福XX建设这个大局,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协助领导做好分工工作。二是坚持挺纪在前。坚持纪在法前、以纪律己,时刻把纪律和规矩当成自身的“安全带”和“护身符”,以纪律的尺子衡量自己的工作和言行,自觉净化身边政治生态,努力向高标准看齐,在思想深处筑牢抵御腐朽思想的防火墙,警钟长鸣,慎始慎独。坚持教育预防、防微杜渐,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纪律检查等多种形式,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不仅需要制度的保障,更需要每一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作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必须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方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另一方面,要敢于动真碰硬,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无论涉及何人,都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还要注重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举报反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应当以“三严三实”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首先,要严以修身,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其次,要严以用权,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于谋取私利。再次,要严以律己,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同时,要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为此,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全面从严治党新路径,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我们还应注重培养和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为党的事业注入新鲜血液。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导向。同时,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确保干部队伍始终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我们每一位党员都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到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去,为实现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