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长中心组发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在学习贯彻上走在前、作表率。一、坚持教育科技人才改革一体推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组织部门作为人才工作牵头抓总部门,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进新时代人才工作,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
第一,坚持“招才引才”,蓄积人才队伍源头活水。要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平鲁籍在外人才数据库建设,编制平鲁籍在外人才名录;加强与在外人才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优惠政策宣传,争取在外人才回乡发展或对平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要加强“产业链”与“人才链”结合,加大本地人才培养力度,紧盯全区打造新型绿色能源示范区这一目标,实施“平才回流”计划,打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第二,坚持“育才聚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要加强青年人才培养,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修班等形式,提升青年人才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他们搭建更多的成长平台和发展空间。同时,要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形成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要注重发挥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第三,坚持“用才留才”,优化人才发展生态。要建立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为人才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保障,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人才的归属感和幸福感。要加大人才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让各类人才在平鲁能够安心工作、舒心生活、顺心发展。要积极探索人才管理新模式,如实行人才项目制管理,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激发他们的创新潜能。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组织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一要求,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夯实基层基础,筑牢战斗堡垒。要持续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基层党组织始终充满生机活力。要加大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选树一批党建示范点,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动面上工作的整体提升。
第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把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同志选拔到基层党组织领导岗位上来,确保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领导核心。要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提升他们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使他们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推动乡村振兴的行家里手。要建立健全基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既严格要求又关心关爱,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三,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效能。要积极探索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融合路径,通过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推行党员志愿服务等方式,将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要深化拓展“党建+”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平安建设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进。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智慧党建平台建设,实现党建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提升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组织部门要围绕这一目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一,严把选人用人关,树立正确导向。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突出政治标准,把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首要标准。要注重干部的工作实绩,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
第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使他们成为各自领域的行家里手。要注重培养干部的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提高他们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严格监督管理,保持清正廉洁。要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违反党纪国法的干部,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作风建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组织部门要带头践行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一,深入学习党的历史,坚定理想信念。要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道理,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要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第二,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面对面地与群众交流,心贴心地为群众服务,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第三,弘扬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克服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状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
总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组织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项部署要求,努力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