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自我市启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以来,我们坚持高位谋划、高端引领,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为主线,把牢创建主题,创新平台载体,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全市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依托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行“XXXXX年”“XXXXX年”“XXXXX年”工作,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八进”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多方面的成效,释放了示范创建的显著综合效应,积极致力于和谐民族关系构建,扎实推进统筹城乡均衡发展,着力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强化寺院社会化管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全市呈现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民族关系更加融洽、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党的政治生态不断优化的良好局面。这既是国家、省对我市民族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和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真实写照,更是全市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喜事。今年,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意见》的起始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今天我们在这里组织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动员大会,这既是一次提振精神、鼓舞士气的动员大会,又是一次集中巩固提升创建工作的誓师大会。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讲几点意见:
一、把牢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对民族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也是我们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仅是政治任务,更是民心工程,关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等方方面面。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们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统战部门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关键在于宣传教育。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各族群众的参与感和认同感。要加大对青少年的教育力度,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让民族团结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活动,让民族团结进步的理念深入人心。
四、突出重点领域,推动创新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我们要围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文化交流等重点领域,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在经济发展方面,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民生改善方面,要聚焦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文化交流方面,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互鉴,增进各族群众的情感认同。同时,要积极探索“互联网+民族团结”新模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渠道,提高工作效率。
五、加强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离不开法治保障。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建设,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完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民族事务治理机制,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要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规范宗教活动,防止境外势力渗透,确保宗教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同时,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各族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注重典型引领,激发内在动力
典型引领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通过树立典型、宣传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注重挖掘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时代价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各族群众的文化自信。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各族群众创新创业,激发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我们要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注重选拔任用熟悉民族宗教事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民族工作一线。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民族工作干部参加专题培训,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关心关爱民族工作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同时,要注重发挥好少数民族干部的作用,支持他们更好地履职尽责,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同志们,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