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过不断的压实工作职责、严肃执纪问责、强化源头治理,各地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社会的日益进步,改革发展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把握新变化,落实新要求,坚持高标准定位,快节奏落实,高质量推进,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重大战略部署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下面,以XX县为例,对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建议。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基层案件存量减少,问题线索深挖难度大。经过近年来的努力,当前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基本上得到遏制,多数是存量案件,基层“拍蝇”难以取得新突破。这不仅反映了前期工作的成效,也意味着后续工作将更加艰难。一方面,存量案件的调查需要更多的历史资料和证据支持,增加了调查的复杂性和难度;另一方面,随着基层干部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的增强,新的腐败行为更加隐蔽,不易发现。因此,如何在存量案件中寻找新的突破口,成为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查处的案件影响力不够,震慑作用不强。虽然按照省党委的要求,各市县对查办的腐败案件实行“一月一通报”的机制,不断强化警示教育。但被查处的基层“微腐败”,问题性质只能达到党内轻处分,对被处分人员影响不大,而且由于农村地区很难培养村委干部,一些村委干部被处分后仍继续担任村干部。这种现象不仅削弱了纪律处分的威慑力,还可能导致部分干部心存侥幸,认为即使犯错也不会受到严重的处罚。长此以往,将严重损害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影响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
(三)查办案件压力大,办案人员不足。目前纪委监委机关承担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等各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工作,加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护伞”问题查处难度大,现有工作力量薄弱,特别是基层纪检系统缺少办案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工作的开展。面对如此繁重的任务,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往往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人员短缺问题尤为突出。此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系统的培训和指导,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应对复杂的案件,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基层监督作用难发挥。基层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文化水平有限,根本不清楚如何监督,监督什么,工作天天干,胡子头发一把抓,却没有一项抓住了重点。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基层监督工作流于形式,难以真正发挥作用。一方面,基层监督机构缺乏必要的资源和支持,无法独立开展有效的监督活动;另一方面,部分基层干部对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接受监督,阻碍了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一)深化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基层案件存量减少、问题线索深挖难度大的问题,应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廉政意识,使其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远离腐败行为。二是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三是建立健全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把好入口关,确保选人用人公平公正,避免“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其抵御腐败的能力。
(二)加大惩治力度,增强震慑效果。为解决查处案件影响力不够、震慑作用不强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高违纪违法成本,对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二是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和宣传,通过媒体公开曝光,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不敢越雷池一步。三是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提高案件查处的精准度。四是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跟踪管理,对于不适合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坚决予以调整,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三)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案能力。针对查办案件压力大、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招录、调任等方式,补充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力资源,缓解人员短缺的压力。二是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三是优化内部管理,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科学安排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四)强化监督职能,提升监督效能。为解决基层监督作用难发挥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基层监督机构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其能够独立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二是加强对基层监督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定期组织培训交流,提升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明确监督的重点和内容,细化监督的程序和方法,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四是加强与基层党组织的沟通协调,争取其对监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五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的覆盖面和精准度,实现监督工作的智能化、信息化。
总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党纪国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