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交流发言
条例近段时间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条例》为什么修订、新增条文以及修改内容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把握。下面,我重点围绕对《条例》总则部分的感悟和认识,和大家作以下三个方面的交流。
一、必须勇于自我革命不动摇。总则部分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了“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这是相比于201x年版《条例》的一个明显变化。我深切体会到,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近年来,全市清廉X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陆续获评了省委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市委“双建争先”先进集体等荣誉,清廉X的品牌也得到了其他省、市X局的实地学习与充分认可,可以说通过持续不断努力,全局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执行不到位、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必须把新时代党的伟大自我革命精神贯穿始终。一要更加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力。去年全系统查处的36件违纪违法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深刻汲取教训,紧盯工程建设、X执法、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坚决查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二要更加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力。局党委要配合驻局纪检组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特别是针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和环节,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三要更加强化“不想腐”的自觉性。通过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增强政治定力、道德定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纪律。总则部分第三条强调,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这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各种风险挑战层出不穷,我们面临的考验和挑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纪律,才能确保全党上下团结一致,步调一致,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此,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严守政治纪律。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自由主义、分散主义,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加强作风建设。要继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干实事。
三、必须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总则部分第四条指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作为市直单位的党员干部,我们肩负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必须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为此,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素质。要将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同时,要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敢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三是注重实践,锤炼本领。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的主战场,通过实践锻炼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四是严于律己,树立形象。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总之,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我们提供了更加明确的纪律遵循和行为规范。作为市直单位的党员干部,我们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