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x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XX组字〔201x〕62号)要求,我带头深入学习了,带头征求意见,带头对照检查,与班子成员、部分干警30余人次进行面对面的谈心交心,听取意见建议12条。按照见人见物见思想的要求,照镜审视自己,理事反思自己,剖析触动自己,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找,找好角度,把准脉络,深入剖析,深感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有些还比较突出。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查摆情况
(一)思想政治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理解不透,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不完整,吃老本,对读过的一些篇目,也只是停留在字面上,没有把握精神实质;对新时期的党的创新理论一知半解,浮于表面,浅尝辄止。学习上存在形式主义,为兴趣爱好而学习的时候多,为解决问题而学习的少。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多,不耐心、不耐烦、不耐久,其实是缺乏钻劲和恒心。理论学习与实际运用就像油和水,理论与实践没有融会贯通,理论指导实践的效果不明显。写文章、搞材料穿鞋戴帽,求全求美求好看,结合单位、结合实际的实质内容少,实用性比较差。
2、政治敏锐性不高。自己常觉得出身农村,长期在基层从事司法工作,并以农村情况熟悉、法院业务明白自居,但未充分认识到缺乏高层次站位认识问题的格局,也不能深入领会党的政策,并在工作中融会贯通。对上级政策掌握得不全面,对一些事物的分析判断存有片面性。对如何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如何运用审判手段维护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等问题,研究得不够,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抓好措施落实上还不明晰。对法院干警执行政治纪律讲得多、抓得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干警的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不强。
(二)履行职责方面
1、担当精神不足。面对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时,有时会出现畏难情绪,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决心。在推进重大改革、解决重大问题时,有时顾虑较多,担心出错影响个人声誉,导致在一些关键环节上推进力度不够,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效果。例如,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对于一些涉及深层次利益调整的问题,虽然意识到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但在具体操作中还是显得瞻前顾后,未能大胆突破。
2、创新意识不强。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习惯于沿用传统模式,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对于新情况、新问题,往往依赖于上级指示和既定方案,缺乏主动思考和探索的意识。例如,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方面,虽然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更多的是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缺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创新性设计,导致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效果不佳。
(三)作风建设方面
1、深入基层不够。作为领导干部,虽然经常下基层调研,但很多时候都是走马观花,未能真正沉下心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基层干警的实际困难了解不够深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也不够。例如,在一次下基层调研中,有干警反映案件积压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但当时只是一带而过,没有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2、密切联系群众不够。在日常工作中,与群众的联系还不够紧密,对群众的诉求回应不够及时。有时因为工作繁忙,忽略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导致一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度不高。例如,在处理涉农案件时,虽然依法依规作出了判决,但由于缺乏与当事人的充分沟通,导致部分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影响了法院的社会形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深入剖析,我认为上述问题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导致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在面对复杂多变的新形势时,缺乏科学的理论支撑,难以准确把握工作方向和重点,导致工作成效打折扣。
(二)政治站位不够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贯彻不够到位,缺乏站在全局的高度看待问题的视野。在实际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局部利益,忽视了整体利益,导致一些工作推进不力,影响了整体效能。例如,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有时过分关注本院的利益,而忽视了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导致改革进程受阻。
(三)责任意识不强。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有时缺乏迎难而上的勇气和担当精神,存在畏难情绪。在推进重大改革、解决重大问题时,有时顾虑较多,担心出错影响个人声誉,导致在一些关键环节上推进力度不够,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效果。例如,在处理一些敏感案件时,有时担心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导致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过于谨慎,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四)创新思维不足。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习惯于沿用传统模式,缺乏开拓创新的精神。对于新情况、新问题,往往依赖于上级指示和既定方案,缺乏主动思考和探索的意识。例如,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方面,虽然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更多的是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缺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创新性设计,导致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效果不佳。
(五)工作作风不实。深入基层不够,与群众的联系不够紧密,对群众的诉求回应不够及时。有时因为工作繁忙,忽略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导致一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度不高。例如,在处理涉农案件时,虽然依法依规作出了判决,但由于缺乏与当事人的充分沟通,导致部分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影响了法院的社会形象。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针对上述问题,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整改,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新的进步: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定期组织专题学习会,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辅导,拓宽视野,提升理论水平。
(二)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树立全局观念,克服本位主义,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攻坚克难能力。面对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要敢于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作为。在推进重大改革、解决重大问题时,要有敢于碰硬的精神,不畏艰难,不惧风险。建立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干警在工作中敢于创新、勇于突破。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实效。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要敢于打破常规,勇于创新。对于新情况、新问题,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法院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法院工作创新发展。
(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定期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总之,我将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契机,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