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合作社”激活乡村振兴“动力引擎”
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大局,按照“扩规模、引龙头、建体系、育品牌、增效益”的思路,全面推行“党建+合作社”产业发展新模式,激活了乡村振兴的动力源泉,走出了一条农业提质增效、农村繁荣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新路子。建强组织,培育“主心骨”。按照“清理清退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组建设立一批”的分类指导原则,对700余家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对346家无农民实际参与的“空壳社”、没有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休眠社”全部予以注销;对运行一般、管理不规范的222家“挂靠社”全部进行整改规范。深化“三链”建设,紧盯戈壁农业、畜禽养殖、土地流转、劳务输转以及乡村旅游等优势产业,成立合作社党组织80个,组建产前、产中、产后功能型党小组167个,构建一产业一支部、一链点一小组的“一核多元”组织体系,筑强了产业一线堡垒。抓优队伍,打造“主力军”。树立“好人+能人,才是当家人”的选人导向,采取村书记后备干部优先配、从本村创业致富能人党员中选、从在外优秀人才队伍中请、从乡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派等多种方式,选拔49名敢担当、能带富的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实施戈壁生态农业人才、创新创业实用人才等重点人才培养项目2项,培养农业技术人才、职业经理人等骨干人才492名,培养合作社辅导员1500名,选派100名科技特派员进村入社开展技术服务,为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强化机制,激发“新动能”。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建+合作社”的成果,我们积极探索建立了一系列长效机制,确保这一模式能够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股权量化、利润分红、订单收购等方式,将农户与合作社的利益紧密绑定,形成利益共同体,有效解决了过去农民参与度不高、收益不稳定的问题。二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针对农业生产中的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建立了风险预警系统和应对预案,同时积极引入保险机制,降低农户和合作社的风险负担,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优化服务保障机制。整合农业农村、金融、科技等部门资源,搭建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支持、资金扶持等全方位服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合作社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制度,确保运营透明、公平公正,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创新模式,探索“新路径”。在“党建+合作社”模式的基础上,我们不断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力求实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融合。一是推动产业链延伸。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向上游种植养殖环节和下游加工销售环节延伸,打造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例如,在某地,合作社不仅负责农产品的生产,还投资建设了加工厂,开发出了多种深加工产品,极大地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二是促进多业态融合。结合当地资源优势,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等新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如某地依托独特的自然风光和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了集观光、体验、度假于一体的乡村旅游综合体,吸引了大量游客,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三是加强品牌建设。引导和支持合作社注册商标、申请地理标志保护,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例如,某地的特色农产品通过品牌化运作,不仅在国内市场上取得了良好成绩,还成功打入国际市场,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凝聚合力,形成“大格局”。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为此,我们注重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乡两级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出台一系列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投入、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方面,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乡村振兴,通过捐资捐物、技术培训、市场对接等方式,帮助农村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乡村振兴。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党建+合作社”模式,不断探索乡村振兴的新路径、新方法,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