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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建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市)实施方案

  某市创建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市)实施方案

  为扩大我市人力资源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创X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市),根据《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x]X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关于实施劳务品牌促就业计划的具体要求,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建设提升我市重点人力资源品牌,成功创建X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市),实现以人力资源品牌助力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工作目标。通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们深刻认识到,人力资源品牌的建设不仅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也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工作机制

  创建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牵头,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技能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行业协会、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共同参与。建立定期会商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同时,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日常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将把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纳入全市重点工作考核体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通过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保障体系及任务分解

  (一)政策保障。出台关于促进我市重点支柱产业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实施方案等,将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纳入我市就业工作规划。同时支持以特色乡(镇)、街道办事处为载体,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人力资源品牌。制定出台《某市人力资源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大对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的资金投入,设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人力资源品牌宣传推广、技能培训、创业孵化等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参与人力资源品牌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为人力资源品牌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

  (二)平台建设。依托现有各类产业园区、创业基地、孵化器等平台,打造一批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示范基地。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参与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人力资源品牌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人力资源品牌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升品牌建设的智能化水平。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的合作交流,引进先进理念和技术,提升我市人力资源品牌的国际竞争力。

  (三)人才培养。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大对重点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满足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的需求。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各类培训机构等资源,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为企业输送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开展在岗培训、转岗培训等,提升职工技能水平。鼓励和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培训机构的合作,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我市人力资源品牌的教育质量。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吸引一批国内外顶尖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为人力资源品牌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四)宣传推广。制定人力资源品牌宣传推广计划,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我市人力资源品牌的优势和特色,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举办人力资源品牌推介会、展览会等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扩大品牌影响力。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展示品牌形象,拓展市场空间。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的合作,借助其品牌效应,提升我市人力资源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手段,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建立人力资源品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

  (五)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人力资源品牌建设评估体系,定期对品牌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品牌建设取得实效。加强对人力资源品牌的保护,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维护品牌合法权益。建立品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标准的品牌进行淘汰,保持品牌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加强品牌建设的诚信管理,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和公示制度,提高品牌的公信力和信誉度。通过严格监管和有效管理,确保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某市创建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项目化管理,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创建进度和效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注重典型引领。要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进展和成效,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激发全社会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严格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创建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市)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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