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斗争一刻也不能停歇。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的成果,对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提出明确要求,其中一个重要要求是“要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更加有效遏制增量、清除存量”。围绕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需要科学分析腐败的规律和特点,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确保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权力滥用是腐败的本质特征,要以监督制约机制压缩权力滥用的空间。权力一旦被滥用,便会滋生腐败,造成很大危害。腐败蔓延的地方往往也伴随着严重的权力滥用现象。现实中,有的党员干部没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公权私用、公报私“恩”,滥用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防范权力滥用,监督制约至关重要,必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扎牢织密监督网,盯住权力运行全过程、各环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就能够不断挤压乃至消除权力滥用的空间,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谋取利益是腐败的主要动机,要从根本上斩断获取不当利益的链条。那些腐败分子虽然深知腐败必然要付出惨痛代价,却仍然越过党纪国法的红线,主要是因为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如果仅仅依靠事后惩处,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必须从源头上治理,通过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回避机制,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减少利益输送的机会。此外,还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强化制度建设是铲除腐败土壤的关键举措。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党中央不断加强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但是,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制度刚性约束得到落实。同时,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制度始终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
文化建设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文化是一种软实力,对于塑造人的精神世界、引领社会风尚具有重要作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可以有效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平台,传播廉洁理念,弘扬清风正气。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讲好廉洁故事,树立廉洁标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崇廉尚洁。同时,要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群众监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反腐败斗争的主体,也是监督腐败行为的重要力量。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畅通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要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曝光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反腐败斗争的社会影响力。要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依法依规履行舆论监督职责,对腐败现象进行揭露和批评,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同时,要注重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利用网络平台收集线索,拓宽监督渠道,提高监督效率。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才能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使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国际交流合作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腐败问题呈现出跨国界、跨区域的特点,给反腐败斗争带来了新的挑战。要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在反腐败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反腐败治理,共同打击跨境腐败犯罪。要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反腐败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合力。要支持和配合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坚决防止腐败分子外逃,确保反腐败斗争不受地域限制。同时,要借鉴吸收国际反腐败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创新反腐败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反腐败斗争的国际化水平。
总之,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