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生态环境局是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的牵头部门,负责乡村生态振兴规划和任务清单的制定,生态振兴相关规划的组织实施,以及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粪污及垃圾收集处理等工作。生态振兴涉及全市所有县(市、区)及多个部门单位,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牵头抓好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作为“四个意识”牢不牢、“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政治考验,作为我们“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能力的现实检验。我们将认真落实市乡村振兴专项组的统一部署,当好联络员和服务员,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协调联动,完成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林水会战“第二个十年行动”、美丽乡村“十百千”工程等重点工作,细化年度目标、具体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施工图,抓好推进落实。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工方案》,明确要求生态环境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们将参照省模式,做好治理方案和任务分工,加强调度、督办,把这项工作完成好。一是摸清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按照省级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工作,精准提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排放与治理实情,找出存在问题,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和建议,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二是组织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组织各县(市、区)以行政区为单元,按照《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方案编制指南》,编制本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和分级管理,按年度分解目标任务,分头抓好落实。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首先,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形成工作合力。其次,我们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此外,还将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治理效果。
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同时,我们还将注重提升农村环境的整体质量。一方面,继续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广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另一方面,加大对农村厕所改造的力度,确保改厕质量和使用效果,提高农民群众的满意度。此外,还将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恢复和保护农村水生态系统,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们将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同时,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对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外,还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我们将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让人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总之,乡村生态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此,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能够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共同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而不懈奋斗。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