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自去年9月以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已开展近半年,各地各部门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攻坚阶段推进会,主要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3月1日召开的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动员各地各部门把握最后冲刺的宝贵时机,对“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再明确,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整改工作。刚才,市“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对全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下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市资源规划局传达了“大棚房”问题上级最新要求及全市疑似图斑核查情况,各区镇也分别就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交流和表态,讲得都很好,请大家相互学习借鉴、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提升站位,坚定清理整治的政治自觉
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耕地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农民合法权益乃至乡村振兴大局。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多次对“大棚房”问题作出指示批示,市委、市政府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当前,“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已经到了攻坚期和关键期,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摒弃侥幸心理、畏难情绪和观望心态,把“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以推进。要深刻认识到“大棚房”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清理整治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将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以及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上来。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二、精准施策、依法依规,确保清理整治的质量和效果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既有力又有序。首先,要全面彻底排查,不留死角。各区镇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所有设施农业用地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近年来新增的大棚项目要逐一核实,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档立册,建档立卷,为后续整治提供准确依据。其次,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要坚决拆除复耕;对于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政策但手续不全的,要指导督促相关主体尽快补办手续;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同时,要注重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理解支持清理整治工作,避免因误解引发矛盾纠纷。再次,要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市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于重大复杂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解决办法,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确保清理整治任务如期完成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要健全工作机制。各区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市“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要加大督导力度。市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区镇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约谈主要负责人,督促限期整改。三是要严格考核问责。要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四是要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大棚房”问题的危害性和清理整治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负面信息扩散。
同志们,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