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公平为基石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世界各国加快推动政府数字化改革,以提高政府透明度、运行效率、公共服务质量和回应力,数字政府建设已经成为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动能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然而,在数字政府建设中,一系列衍生的“数字鸿沟”“数字异化”“数字壁垒”等现象对社会公平的影响值得关注,需要在实践中给予重视和完善。
社会公平对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
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数字政府建设通过整合各类政府数据资源,优化政府服务流程,回应公众关切,在提高政府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增强了政府数据共享互通、提升政府透明度、保障群众利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必须在提升效率的同时,注重公平正义等公共价值,而非仅关注技术实现。社会公平要求数字政府建设必须面向全体人民,确保数字红利惠及全民,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保证全体人民都能够比较平等地享有数字政府发展的权利,要确保数字红利在全体人民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即确保每个人都能在数字政府建设中受益,而不是少数人的专利。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加强数字基础设施的普及与建设。当前,我国城乡、区域之间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在偏远地区和农村,网络覆盖不足、设备落后等问题较为突出。因此,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延伸,确保所有地区都能享受到高速、稳定的互联网服务。同时,要加强对数字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其次,要强化数字素养教育,提高全民数字技能。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技能已成为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之一。然而,由于受教育水平、年龄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群体之间的数字技能差异较大,这不仅影响了个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度,也制约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整体效果。为此,政府应将数字素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学校教育、社区培训等多种途径,普及数字知识,提高全民的数字技能,缩小数字技能差距,使更多人能够熟练运用数字工具,更好地适应信息化社会的发展需求。
再次,要完善法律法规,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随着数字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大量个人信息被收集、存储和利用,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政府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据采集、使用、保护的标准和程序,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保障公民的信息安全。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营造良好的数字生态环境。
最后,要建立多元化的数字政府服务模式,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数字政府建设不仅要追求技术上的先进性,更要注重服务的多样性和包容性。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政府应开发适合他们的数字服务产品,如语音识别、大字体显示等功能,使其也能方便地使用数字服务。此外,还应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渠道,对于那些无法或不愿意使用数字服务的人群,提供传统的人工服务,确保他们不会因为技术障碍而被边缘化。
总之,以社会公平为基石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努力。只有将公平正义的理念贯穿于数字政府建设的全过程,才能真正实现“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目标,让数字政府成为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应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探索创新,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