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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脱贫地区劳动者转移就业开拓新路径

  为脱贫地区劳动者转移就业开拓新路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其中明确提出“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的要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后,我国正迈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近年来,脱贫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不断增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x年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396元,比上年增长8.5%,增速较全国居民平均水平高出2.3个百分点。但是,脱贫地区劳动者仍存在整体收入水平不高、工资性收入占比较低等问题,反映其就业增收能力仍存在不足。在脱贫地区劳动者转移就业的过程中,新就业形态成为承接他们就业的重要渠道,并帮助他们提高生活质量、积累职业技能,在客观上发挥了扶志扶智的重要作用。

  脱贫地区劳动者面临的就业增收困境受制于人力资本积累相对不足、本地产业基础薄弱等因素,脱贫地区的劳动者在就业增收过程中面临如下困境。一是就业能力不足,缺少与现代产业相适应的技能。从受教育水平来看,重点帮扶县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在主要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偏弱。国家统计局调研显示,原贫困地区劳动者平均受教育年限仅7.7年,学历大部分集中在初中和小学。这不仅限制了他们在传统行业中的发展机会,也使得他们在面对新兴业态时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技术储备。二是就业机会有限,本地产业发展滞后。许多脱贫地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难以吸引外部投资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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