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是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能够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取得长足进展。高校作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为涉外法治工作输送了大批人才,但仍存在培养的人才数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统筹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思政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涉外法治人才既包括在国际组织、政府部门、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实务型人才,也包括在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等从事国际法、国别法教学科研工作的研究型人才。涉外法治人才除了要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外,还需要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跨文化沟通能力和国际视野。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必须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构建符合国际标准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法治教育体系。首先,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课程设置,将最新的国际法律动态、案例分析以及实践操作融入日常教学之中,使学生能够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其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通过定期举办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校讲学等方式,拓宽师生的国际视野,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再次,建立健全实习实训基地,与国际组织、跨国公司、涉外律师事务所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更多参与实际工作的机会,增强其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最后,重视人文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道德修养和人文情怀,使其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在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过程中,还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为学生创造更多接触国际事务的机会,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涉外法治人才的成长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互派留学生、联合培养项目等形式,促进中外涉外法治人才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共同推动全球法治进步。四是强化实践导向,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各类涉外法律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竞赛、国际会议志愿服务等,以实际行动践行所学知识,提高综合素质。
此外,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还应当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加强对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的研究,培养一批熟悉这些地区法律环境的专业人才,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同时,也要关注新兴领域如数字经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国际法律问题,引导学生关注并研究这些领域的前沿课题,为国家在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和竞争中赢得主动权。
总之,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之一。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又要积极借鉴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不断探索和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努力造就一支忠诚于党、服务人民、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期待着涉外法治人才在国际舞台上展现出更加卓越的风采,为中国乃至世界的法治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