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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局长在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4月,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们按照民政部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了工作培训,进行了督导调度,但是总体效果不佳,工作进展较为被动。今天,我们召开县区民政局长会议,旨在对这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将上级的要求和指示精神落到实处。我们要切实把大家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民政部的部署要求上来,利用最近几天的时间,强力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把这项工作落实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分析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造成我市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被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个模糊不清”。一是主要领导对为什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认识不清。国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上升到事关国家未来、民族发展的高度,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全面部署。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李克强总理连续三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1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强调,必须把保护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责任落到实处,绝不能让留守儿童成为家庭之痛、社会之殇。今年4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委员王勇亲自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提出明确要求,并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全面分析,特别指出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深刻指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而且关系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这些都充分体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然而,从我省的情况来看,出现了一些县区上报数字为零,一些县区至今工作尚未开展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部分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深入理解和全面把握。

  二是对如何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思路不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教育、公安、司法、卫生等多个部门,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和支持。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单位和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导致工作难以形成合力。此外,一些地方在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时,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例如,有的地方简单地将资金和物资发放作为主要手段,忽视了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关注和辅导;有的地方则过于依赖外部力量,缺乏对本地实际情况的深入了解和分析,导致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三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责任不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地方存在责任划分不明确、任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基层干部对自身职责认识模糊,认为这只是上级部门的工作,与自己无关,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工作方法上存在“三个不到位”。一是组织领导不到位。部分县区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等方面做得不够,导致工作推进缓慢。有的地方虽然成立了领导小组,但成员组成不合理,缺乏专业人才,难以有效指导和推动工作。此外,一些地方在制定工作方案时,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导致工作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具体,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二是宣传发动不到位。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然而,一些地方在宣传发动方面做得不够,缺乏有效的宣传渠道和手段,导致社会知晓率不高,群众参与度较低。例如,有的地方仅通过张贴公告、发放传单等传统方式进行宣传,未能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影响力;有的地方在开展活动时,形式单一、内容枯燥,难以吸引群众的关注和参与。

  三是监督检查不到位。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然而,一些地方在监督检查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缺乏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导致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例如,有的地方在开展督导检查时,流于形式、走过场,未能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真实情况;有的地方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导致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效果。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通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如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志愿服务、拍摄公益广告等,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严肃纪律,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责任,确保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措施。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督促各地抓好落实。要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地生根。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区,要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督促其限期整改。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要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要注重选拔和培养一批热爱儿童事业、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充实到基层工作队伍中去。要关心爱护一线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四)加大投入力度,提供有力保障。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增加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要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总之,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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