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到202x年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越来越多的贫困群众尝到了致富的甜头,真切感受到了党和国家扶贫政策带来的实惠,走上了脱贫奔小康之路。但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期间曾多次强调,“今后两年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剩下的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从基层来看,目前的贫困户从致贫原因上主要分为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力等7大类型,除了“老、弱、病、残、幼”政府进行托底救助的贫困家庭外,还有很多贫困户家中有成年的劳动力,看上去脱贫的难度不大,但是却始终难以摘掉“贫困户”的帽子。此类贫困户主要存在三个特点:一是政策依赖。有些贫困群众已经习惯了过去给钱、给物的那种“输血式”粗放的扶贫方式,觉得帮扶工作是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身上的“担子”,认为自己占据了政策支持的制高点,扶着扶着就坐下了,甚至躺下了,把党的扶贫好政策错误地当成了养懒人的政策,心安理得的“等”、千方百计“靠”、理直气壮的“要”。不以穷为耻,反以穷为荣。二是身心懒惰。有些贫困群众“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惰性严重,无论是村里提供的公益岗位,还是镇里提供的企业职位,都是不闻不问,送到家门口也是“摆摆手”。首先想到的是活累不累,而不是钱多不多。眼高手低,不愿意下地干活,不愿意打工赚钱,安于现状,得过且过,缺少实干劲头。三是能力欠缺。有些贫困群众不是不想致富,只是缺少知识、技术、思路等能够提高脱贫致富的综合素质,空有雄心壮志,却找不到门路。想致富,不知道干什么致富。想致富,干什么都致不了富。久而久之,信心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缺乏战胜贫穷的信心与勇气。针对“扶不起来”的贫困户,要真正实现脱贫致富,必须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措施,激发其内在动力,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转变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帮助贫困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摒弃“等、靠、要”的思想,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观念。同时,广泛宣传成功脱贫的典型事迹,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让更多的贫困群众看到希望,增强信心。其次,要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升能力。针对贫困群众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提供实用性强的技术培训,如农业种植、养殖技术,以及适合当地发展的手工艺品制作等技能,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增加就业机会,拓宽增收渠道。此外,还可以通过组织外出参观学习、邀请专家现场指导等方式,开阔视野,更新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再次,要创新扶贫模式,激发活力。积极探索和推广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电商扶贫等多种形式的扶贫模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参与其中,实现自我发展。比如,可以引导和支持贫困群众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形成规模效应;或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农产品线上销售,拓宽市场销路,增加收入。同时,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群众在产业发展中受益,避免出现“企业赚大钱,群众赚小钱”的现象,真正做到让贫困群众在产业链条中获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最后,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兜底保障。对于那些确实因身体条件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政府应当承担起责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这包括但不限于提高低保标准,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加强教育扶持,等等。通过这些措施,为贫困群众解除后顾之忧,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总之,在脱贫攻坚战中,我们既要注重外部帮扶,更要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确保每一个贫困群众都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不掉队,共同迈入幸福美好的新生活。这不仅是对贫困群众负责,更是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坚决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