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全国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市垃圾分类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城市环卫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202x年全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落实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继续组织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到202x年底,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XX%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XX%,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XX%以上。
(一)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市、县(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协调工作常态化运作机制,每季度组织召开联动会议、联合检查等至少X次。压实街道、社区对垃圾分类投放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投放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推进垃圾分类的作用,指导市民群众做好源头分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通过定期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二)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一是坚持方便居民分类投放、方便垃圾分类收集,以量定桶的原则,合理规划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亭)、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有序推进生活垃圾投放点升级改造。针对不同类型的住宅小区,制定差异化的分类收集方案,如对于新建小区,可结合小区规划,同步设计分类收集设施;对于老旧小区,则需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设分类收集点。此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营,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设施的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二是科学统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产生量,配备数量充足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规范四类垃圾运输车辆的颜色、标志,合理规划分类运输路线、分类运输频次,解决好“先分后混”等问题。加强对分类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二次污染。同时,加大对运输过程的监管力度,确保各类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清运,防止随意倾倒和非法转运现象的发生。
三是规范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危害大、产量小、存储管理要求高等特点,推行有害垃圾定时集中收集制度。每个住宅小区在出入口处设置有害垃圾收集点,配备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实行专人管理,采用小喇叭巡回播放等形式告知居民群众有害垃圾定时投放时间,注意事项等,推动有害垃圾分类收集。有害垃圾收集后,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安全。在此过程中,注重与相关企业的沟通协调,优化处理流程,降低处理成本,提高处理效率。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普及有害垃圾的危害性和正确处理方法,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一)强化城市道路清扫保洁
加大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人行道等区域的清扫保洁力度,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推行机械化作业,提高清扫保洁效率和质量。针对不同季节、不同天气条件下的保洁需求,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做到精细化管理。例如,在春季,重点清理落叶、花絮等杂物;夏季,增加洒水降尘频率,减少扬尘污染;秋季,加强落叶清理,保持道路畅通;冬季,及时清除积雪,保障交通安全。同时,加强对城市公共设施的清洁维护,如公交站台、交通护栏、果皮箱等,确保其外观整洁、功能完好。
(二)深化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
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居民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力度,着力解决垃圾乱倒、污水横流、私搭乱建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参与环境整治活动,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改善城乡结合部的整体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
(三)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关键环节,力争到202x年底,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XX%,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XX%,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XX%。同时,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通过举办各类培训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激发其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宣传教育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结合“世界环境日”、“中国城市环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如知识竞赛、主题讲座、现场咨询等,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同时,注重发挥学校、家庭、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带动更多人群参与到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中来。
(二)加强典型示范引领
深入挖掘和推广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树立一批可学可鉴的标杆单位和个人。通过媒体报道、现场参观、经验交流等方式,扩大典型的影响力和辐射面,激发社会各界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情。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问题单位和个人积极整改,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三)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城市环境卫生治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共同参与城市环境卫生治理。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城市环境卫生公益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城市环境卫生事业中来,形成多元投入、多方受益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城市环境卫生监督考核
(一)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环境卫生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涵盖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多个方面。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将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通过定期通报、排名公示等方式,增强考核的透明度和权威性,促进各地各部门真抓实干、比学赶超。
(二)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建立健全城市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三)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加大科技投入,推动信息技术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的应用。建设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智能分析等功能。推广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开展城市环境卫生领域的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为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总之,202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