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重要指示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进一步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切实提高遗产保护能力和水平,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文化遗产是历史与岁月的馈赠、更是世世代代接力保护的珍宝,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文化遗产为“镜”,一览波澜壮阔的过往、瞭望前景璀璨的远方,真正循着“光”去逐梦,带着自信豪情踏上新征程。
岁月的风霜在这里停驻,文化遗产印照着“波澜壮阔”的往昔,循“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信之光赴征程。文化遗产体现了一个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走过非凡来路,历经岁月的风霜,时光也在文化遗产这里停驻,镌刻了深深的印迹,让人每每靠近或置身其中,都能为之沉迷而沸腾,为波澜壮阔的历史来路而震撼而触动。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历尽沧桑与苦难,其文脉绵延不绝、历久弥新,不仅孕育了、滋养了一代代人,更塑造了独特的民族气韵。广大党员干部当看文化遗产印照的“波澜壮阔”的往昔,去感受红墙灰瓦、青石小径留下的历史温度,置身三苏祠、莫高窟、曲阜孔庙听岁月的吟唱,透过现存文物、文化遗产读懂“上下五千年”的浩瀚与厚重,真正从内心升腾起满满的自豪与激动,始终循“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信之光赴征程,续写熠熠生辉的新篇章。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更要深刻认识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一些珍贵的文化遗产面临着被破坏甚至消失的风险。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和不足,如保护意识不强、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确保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在保护的基础上,还要注重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文化遗产不仅是历史的记忆,也是现代文明的基石。我们要深入挖掘文化遗产的内涵价值,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理解中国。同时,要创新文化遗产利用方式,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教育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例如,通过发展文化旅游业,不仅可以让更多的人走进文化遗产,感受中华文化的魅力,还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改善民生条件。再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数字博物馆,开展线上展览,使文化遗产不再局限于特定的空间和时间,而是能够跨越地域界限,惠及更广泛的人群。
此外,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多元化的文化遗产保护格局。政府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责任主体,但仅靠政府的力量远远不够,需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要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保护机制。特别是对于一些具有特殊价值的文化遗产,可以探索设立专项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同时,还要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总之,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开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成为文化遗产保护的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守护好这片土地上的每一处文化印记,让它们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耀眼的光芒,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的一道亮丽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