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x年全市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推进会上的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X县紧紧围绕全县社会矛盾纠纷总量、信访量、诉讼量显著下降,矛盾纠纷化解率、人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的“三降两升”的任务目标,坚持“五抓”工作法,扎实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抓调查研究,明确思路目标。县委政法委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作为202x年的重要调研课题,专题研究“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对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调解工作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召开了座谈会,征求了公安、法院、检察院和司法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分析研判形势,查缺补漏。召开了全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效能提升年动员部署会议。紧紧围绕“三降两升”任务目标,以效能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夯实了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阵地,壮大充实了调解队伍,构建了新型推送渠道,规范了定型工作标准,健全完善了督考机制,真正做到分工责任化、排查经常化、调解规范化、考评数字化、奖惩科学化。
抓阵地建设,夯实调解基础。县乡两级全部建成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采取常驻、轮驻、随驻等形式,推动公安、法院、检察院、人社等矛盾多、问题多的18个部门单位入驻“一站式”矛调中心,为群众提供咨询、援助、调解、仲裁、诉讼等“一条龙”服务。同时,加强了村级矛调工作站建设,依托村民小组、楼栋长等基层力量,建立起了覆盖城乡的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网络,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一系列举措,X县初步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切实减轻了上级机关的工作压力,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抓队伍建设,提升调解能力。X县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队伍建设,按照“专职为主、兼职为辅、专兼结合”的原则,组建了一支由专业调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组成的高素质调解队伍。定期组织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心理学教授等进行授课,不断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心理疏导能力。同时,建立了调解员考核评价机制,实行绩效挂钩,激发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际工作中,调解员们不仅注重解决矛盾纠纷本身,更注重源头治理,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心理咨询服务等活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实现了从“治标”向“治本”的转变。
抓机制创新,提高调解效能。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需求,X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出了“互联网+调解”、“网格化+调解”等新模式。利用互联网平台,搭建了线上矛盾纠纷调解系统,实现了矛盾纠纷在线受理、在线调解、在线确认,大大缩短了调解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结合网格化管理,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纳入网格员的职责范围,充分发挥网格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及时发现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此外,X县还积极探索跨区域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与周边县市建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作机制,共同应对跨区域矛盾纠纷,形成了多方联动、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
抓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X县充分认识到宣传引导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意义、成效和先进典型,增强了社会各界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同时,深入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企业”、“法治进社区”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从根本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通过这些举措,X县在全社会营造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抓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为了确保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落到实处,X县建立健全了督查考核机制。县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督查组,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量化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通过严格的督查考核,确保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县以“五抓”工作法为抓手,扎实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成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县、法治X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