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让《条例》成为党员干事创业的护身符
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意思是即使有离娄那样好的视力,像鲁班那样精湛的技艺,如果没有规和矩这两种工具,也不能准确画出圆与方。在全党范围内组织党纪学习教育,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从党的事业发展和爱护党员干部的角度出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用纪律和规矩管住9800多万党员的大多数,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做好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的工作。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切实把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让《条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护身符”。
要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忠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条例》第六至十一章分别规定了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为党员干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划明纪律红线。在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我们要突出抓好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贯彻,通过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党员干部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
学习了《条例》后,我们深刻认识到,党纪国法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保证。《条例》不仅为我们提供了行为规范,更是一面镜子,时刻提醒我们检视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党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无论是决策还是执行,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都在纪律的框架内进行。特别是在面对重大原则问题时,更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反对一切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此外,通过深入学习《条例》,我们还应当深刻理解党纪与国法之间的关系,认识到党纪严于国法,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作为党员干部,我们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严格自律,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特别是在与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更是提升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途径。通过系统的学习和教育,我们可以不断提升自身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各种诱惑和挑战层出不穷,只有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才能在关键时刻经受住考验,不迷失方向,不犯错误。因此,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在学习《条例》的过程中,我们还应当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条例》中的许多规定都是针对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而制定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因此,我们在学习时,不仅要了解条文本身,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思考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例如,在扶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还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总之,通过深入学习《条例》,我们不仅能够提升自身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还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条例》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团结一心,锐意进取,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