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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中心组讨论交流发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报告条例》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领导干部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权威、严明党的纪律的重要保证。党中央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释放出持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强烈信号,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对有效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两个维护”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将按照《条例》要求,扎实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坚决有力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贯彻落实《条例》谈几点认识。

  一、贯彻落实《条例》,必须把“忠诚向党”作为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不是领导干部个人的小事,而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的大事。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对党组织不隐瞒个人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是领导干部应有的政治品质。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必须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要站在对党忠诚的高度,强化《条例》学习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要主动报告、及时报告、全面报告,敢于晒“家底”、亮“收入”,自觉做到坦荡做人,清白为官。

  二、贯彻落实《条例》,必须把“干净做事”作为领导干部的价值追求。领导干部在工作上,要尽职尽责、开拓进取,不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在生活上,要健康向上、追求崇高,远离生活奢靡、贪图享乐的不良习气;在作风上,要以身作则、从严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只要心中无私、光明磊落,心怀坦荡、一心向党,才能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坦然面对查核,才能真正做到问心无愧,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三、贯彻落实《条例》,必须把“诚实做人”作为领导干部的从政品格。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报告时,要按照《条例》要求如实报告个人出国出境、个人收入、资产房产等信息。这不仅是对个人诚信的要求,更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因担心影响仕途或个人形象,对个人有关事项有所隐瞒或不如实报告,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条例》的精神,损害了党的形象,破坏了组织的信任基础。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诚实做人是基本的职业道德,是对党的事业负责的表现,也是对自己职业生涯的保护。只有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才能赢得组织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在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中站稳脚跟,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

  四、贯彻落实《条例》,必须把“严格自律”作为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条例》的出台,不仅是为了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更是为了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在日常工作中,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的关系,做到不越雷池一步,不触碰纪律红线,不逾越法律底线。同时,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通过严格自律,领导干部不仅能够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还能带动整个单位形成积极向上的工作风气,为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五、贯彻落实《条例》,必须把“勇于担当”作为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条例》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在遇到重大问题时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决定。这是对领导干部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考验,也是对领导干部能力水平的检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因为怕担责任、怕得罪人,往往选择回避矛盾、推卸责任,导致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对于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要敢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同时,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流程,确保请示报告工作有序进行,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六、贯彻落实《条例》,必须把“依法依规”作为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条例》是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领导干部在执行《条例》过程中,不仅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请示报告,还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凭经验办事,缺乏法治观念,导致一些问题处理不当,甚至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对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培训,确保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能准确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七、贯彻落实《条例》,必须把“群众满意”作为领导干部的工作标准。《条例》的出台,旨在通过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领导干部在执行《条例》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领导干部由于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导致决策失误、工作被动,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情,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总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报告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权威、严明党的纪律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规定,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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