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其中之一是坚持系统观念,并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既有利于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又有利于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充分彰显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效率意味着通过更少的投入实现更多的产出。从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看,一个国家或社会要实现现代化,必须推动生产力发展、实现经济增长,这就需要不断提升效率。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更高效率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深入转变发展方式,以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质量变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有利于不断提升效率。例如,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是为了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能够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夯实物质技术基础。
公平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我国社会历来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念,《礼记·礼运》具体而生动地描绘了“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的状态。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构想,未来的社会应当是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人人平等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每个人都能平等地享有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理念与我们党始终秉持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契合。在新时代,我们更加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
在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时,我们必须坚持辩证思维,既要看到两者之间的对立面,也要看到其统一性。一方面,效率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效率的增长,就不可能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公平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没有公平的发展,就会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在推进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效率和公平并重,既不能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也不能为了追求绝对的公平而牺牲必要的效率。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例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扩大覆盖面,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进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改革,减轻人民群众负担,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些举措不仅有效促进了经济发展,也为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生福祉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对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继续深化对效率和公平关系的认识,不断探索有效途径,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一是要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要加强政府宏观调控,防止市场失灵,确保公平竞争。二是要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健全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三是要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要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五是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在实践中,我们还应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形成崇尚效率、追求公平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注重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使其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做到既讲效率又讲公平,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总之,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项重要课题。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实现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统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